4月21日中午13点40分左右,在广西桂林桃花江鲁家村河段,两艘龙舟在桃花江竞渡演练时经过拦堰时发生失控,随后翻覆,约60人落水。当晚22时30分许,新京报记者从桂林市政府获悉,此次翻船救援刚刚结束,经统计,该事件致17人死亡。现公安机关已对牵头组织活动的2名人员进行控制。(4月22日《新京报》)
关于飞行安全的“海恩法则”认为,一起重大的飞行安全事故背后有29个事故征兆,每个征兆背后有300个事故苗头,每个苗头背后还有1000个事故隐患。几乎所有的灾难都是多个漏洞的叠加。虽然现有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还有待完善,但只要认真落实已有的规则、规定,很多事故完全可以避免。多年来,某些地方和部门管理不严,对违规现象熟视无睹,使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一个个漏洞没能及时弥补,一起起事故隐患终于酿成大祸。
“海恩法则”启示我们:一项制度、一条规定、一个流程,都要照章办理。怕麻烦、图省事,工作中就会心存侥幸,偷工减料。或许一次、两次操作没有问题,但是习惯成自然,久而久之,不规范的操作就会带来极大的隐患,一旦外部因素触发,就会造成事故的发生。
正如人们常讲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因为一失则万无,万无才不会有一失。懂得这个朴素的道理,才能算清安全事故的“机会成本”。安全就是幸福,安全无小事,很多安全生产隐患要么不出事,只要一出事就很容易出大事。从这次57人落水40人获救的桂林龙舟翻船的事故来看,无不暴露对安全工作的细节不重视、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治理不认真。而在这些“不重视、不严格、不认真”的背后,是地方监管者对人民生命安全和生产发展之间的关系认识上存在偏差,安全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此次龙舟演练虽然系村民私自组织,此前曾报备但并未获通过,事发前一天还进行相关安全警示,结果发生意外。地方监管者的安全监管工作看似完美无缺,但此次的安全监管是不是有点像“水里的葫芦”,看似沉在下面,实则是浮在下面的上面,安全警示了以为就万事大吉大功告成与己无关了,实际上离安全监管十万八千里,不派相关人员紧紧盯着,就难保不出事。参与划船演练的人员没有穿救生衣,橡胶坝下游水流很急,而且还有倒吸力,一旦落水很难游出来,这些把安全抛之脑后的冒险行为不无启示我们:任何细小问题,都可能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导火索”,甚至是“定时炸弹”。 我们要有“小中见大”的敏锐眼光,重视每一个征兆、苗头和隐患,及时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落到实处,努力减少甚至避免事故的发生。
“纷繁世事多元应,击鼓崔征稳驭舟”。在全球处于风险社会的大环境中,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强调,确保安全生产是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首要标准。我国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在逐年下降,从历史上看已经进行到最好的时期。令人欣喜的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印发和应急管理部的组建,是我国应对安全生产领域挑战的具体举措,从规范层面使安全生产法和中央文件更具有可操作性,意义重大。同时,亟需整合相关法律法规,以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抓手,修订并出台配套法规和落实办法,理顺防灾减灾、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等领域具体工作标准体系。
文/童其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