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5日讯(通讯员 张珊珊 廖帮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引导企业强化内部监督报告,推动企业自觉主动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长沙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3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11月3日,湖南万征机械有限公司员工易某发现十九车间原行车修理平台摇摇欲坠,有坠落伤人的安全风险,公司安环部接报后,组织对该平台进行了拆除,消除事故隐患,公司依据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易某100元。
案例二
8月1日,长沙县恒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员工莫某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消防控制室人员操作证过期,未按GB25506的规定持证上岗,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随即安排人员报名考证。公司依据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莫某100元。
案例三
10月31日,长沙新佳和门窗有限公司员工汪某在工作期间发现有员工在禁烟区域抽烟,烟头未灭易发生火灾隐患,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员报告,对情况进行核实,进行安全教育。公司依据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汪某50元。
来源:红网
作者:张珊珊 廖帮杰
编辑:姜雯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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