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
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应急厅函〔2024〕117号
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司法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赋能法治宣传,让“小制作”演绎“大普法”,切实加大应急管理领域全民普法工作力度,从法治层面助力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按照《全国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部署,应急管理部和司法部继续共同举办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进依法应急,筑牢安全防线。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
承办单位:中国应急管理报社。
三、征集与展播方式
(一)征集时间: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二)展播方式和时间。
本次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作品展播,线下展播时间初定9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报送单位)征集到的作品报送至征集活动专用邮箱,展播作品将按类型和时长,在线下展播后继续在主办单位政府网站和“应急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播。
2.展播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
四、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主题性和针对性。
(二)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应急管理普法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要准确规范,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三)坚持以案普法,使用相关典型案例,把案鉴和释法紧密结合起来,解读阐释法律法规准确、到位,让应急管理领域典型案例变成全民法治公开课。
(四)坚持政治性、法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制作水平,注重运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五)报送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六)报送作品须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标明来源。
(七)报送作品不得标注作者姓名、报送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识等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
(八)请严格按照内容、时长要求报送作品,每个作品须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五、作品形式
(一)微动漫。微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
(二)微视频。包括公益广告、宣传片等视频作品。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三)微电影。微电影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15分钟。画面像素尺寸最低要求为1280×720,作品格式为MP4。
(四)平面作品(电子版)。包括漫画、宣传画、海报等平面作品。文件格式为JPG、JPEG,分辨率为300DPI。
六、工作要求
请各报送单位严格把关,确保作品质量。作品统一由各单位汇总报送,原则上不接受作者个人直接报送。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各报送作品不超过40部(其中微电影、平面作品合计不超过5部),每个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报送作品不超过30部(其中微电影、平面作品合计不超过5部)。作品采用在线上传方式,请各报送单位将作品上传网络云盘后,将链接地址连同报送表、汇总表一并发送至征集活动专用邮箱。
各报送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坚决避免形式主义。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加强作品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其在应急管理普法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应急管理法治氛围。
七、报送方式和联系人
1.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
郑智强、徐赛帅,010-83933150、83933152。
2.中国应急管理报社:
杨 华、翟 琳,010-64463042、87986116。
3.征集活动专用邮箱:yjpf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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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9日
来源:应急管理部
编辑:姜雯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