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郭恩 长沙报道
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以来,长沙市望城区围绕今年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各项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序向纵深推进、往精准落实、在实处见效。
针对生产经营场所存在占用、锁闭、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安全隐患,望城区应急管理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人员密集场所规范化管理,畅通生命通道。
一、长沙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车间疏散通道被堵塞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17日,望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长沙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维修车间虽设置有紧急疏散通道出口,但该通道出口处被车辆堵塞导致通道出口不畅通,不符合紧急疏散通道出口要求。
处理情况
长沙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车间疏散通道被堵塞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望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给予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总经理给予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生产车间疏散通道被堵塞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9日,望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虽设置有紧急疏散通道出口,但该通道出口处被生产机器堵塞导致通道出口不畅通,不符合紧急疏散通道出口要求。
处理情况
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生产车间疏散通道被堵塞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望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给予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总经理给予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
来源:红网
作者:郭恩
编辑: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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