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0月16日讯(通讯员 熊胜兰)为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宁乡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及要求,10月10日下午,宁乡市资福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科带领应急管理办联合城管中队开展联合执法,发现资福集镇丁某无证经营燃气,房内有罐装液化气钢瓶满瓶3罐、空瓶8罐。经调查,丁某并未取得合法经营燃气的相应审批手续及资质。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情况拍照取证,对11个燃气钢瓶依法先行登记暂扣,将燃气瓶运走妥善放置。
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燃气经营点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条件并取得行政许可,擅自存储、经营燃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目前,资福镇根据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加强燃气安全隐患整治,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熊胜兰
编辑: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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