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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违规 铁腕执法——沅陵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见实效

来源:红网 作者:谌佳丽 张景红 瞿云 编辑:杨伶霞 2023-03-25 14: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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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谌佳丽 张景红 瞿云 沅陵报道

自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沅陵县积极探索建立“监管”与“执法”相对分离的工作模式和“局队合一”工作机制,推行六个“规范化”,打造一支听党指挥、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运行两个月共完成立案20起(重大处罚4起),拟办行刑衔接1起,拟罚款金额约11.3万元,执法改革初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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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沅陵县应急管理局举行统一着装暨沅陵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揭牌仪式,全局执法人员身着崭新的深蓝色制式服装亮相。今年2月,沅陵县4支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全部组建完成,开始运行,标志着沅陵县高标准组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迈上了新台阶、步入了新阶段。

场所装备规范化。为配置规范、统一、高效的办公环境,将应急管理局一楼整层调整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使用,设立了专门的调查询问室、案情会商室、案卷档案室。对执法公示栏、执法手册、笔记本及办公区域进行形象化设计,功能用房一应俱全,在满足执法办案需要的同时,树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为执法大队配置了执法车辆3台,统一编号喷图执法标识,提高执法权威,实现有阵地干事。“智能装备”精准助力执法检查,为执法大队配备执法记录仪,“天通1号”卫星电话35台,大疆无人机1架,防爆数字对讲机5台,通用对讲机80台等各类执法设备装备,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科技化和智能化水平,有效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

队伍建设规范化。按照中央、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遵守“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原则,该县印发了《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将县应急管理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编入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各中队兼任执法人员,突出政治素养、专业能力、文化层次和年龄结构等方面选优配强沅陵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同步开展中队标准化建设,为其高效开展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实行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含行政强制)无缝衔接。开展执法人员准军事化管理活动,组织准军事化队列训练,极大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精神面貌与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树立对党忠诚、清正廉洁的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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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规范化。执法大队内设4个执法中队(与职能股室合署办公,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分别负责非煤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领域监管执法。业务股室与执法中队的“局队合一”能够有效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提高执法检查效能,做到股室监管和大队执法相融合,实现监管执法一体化。出台了《沅陵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罚分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细化了监管股室与执法大队职能。职能股室负责现场检查、现场处置、责令整改、复查、查封扣押、前期证据固定、线索移送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职能;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案卷审核、处罚决定告知、听证、结案、公示、归档等职能。实行日常监管检查以职能股室为主,行政执法办案以执法大队为主的工作模式,从根本上实现了管罚分离。同时要求既要有分工又要有合作,形成了“日常监管是基础、行政执法是保障”的工作衔接机制。

制度机制规范化。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两个层面“局队合一”推动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落地见效。在局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分工的基础上,大队细化制定规章制度5项,涵盖各项工作任务和每名执法人员,保证执法全过程均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从立案、调查取证、决定与审查、送达与执行、结案到立卷归案,做到责任落实、跟踪问效。先后拟定完善了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处罚法制审核、案卷评查、联合会商、案卷归档、定期学习等7项工作制度和《沅陵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规定》,实现用制度管事,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采取“执法+派驻”形式,“执法+派驻”提高企业认可度,将执法与服务相融合,让执法检查既有精准度、也有温度,更增强满意度。

执法程序规范化。建立行政检查、执法处罚、行政强制大执法格局。现场检查方案由职能股室提交分管行业局领导审批,股室牵头履行相关检查职责。有违法行为线索的由股室负责人填写受案登记表,提交执法大队综合协调室审核报大队主要负责人审批,符合立案条件的由大队主要负责人指派分管副大队长牵头相关中队按程序办理。一般性案件由执法大队综合协调室审核;重大行政处罚由局法规股负责人审核,并提交案审委员会会商通过,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从立案到结案每个环节均需局主要负责人或委托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审批。通过统一标准、严把审核,达到办案过程规范、案件定性准确、处罚标准一致的要求,有效避免“人情办案”。

素质提升规范化。根据执法重点和工作实际,专门编印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手册》,发放给综合执法大队每名队员及乡镇应急办,作为开展执法的“工具书”,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定期组织全体大队队员开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相关业务学习,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开展案卷讨论会,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组织开展一次案卷评议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选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田鹏等5名行政执法人员到湖南安全技术学院学习,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提升个人能力素质和能力水平;组织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到省应急管理厅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实现有人才做事。

“沅陵县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规范和整合了应急管理部门的执法职能,整合优化应急管理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把属于应急管理部门的所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全部归于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开始精准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切实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为推动沅陵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沅陵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美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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