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天干物燥,一个未熄灭的烟头就能烧掉莽莽林海。那么为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我们应做到以下“十不要”。
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不要烧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一旦发现火情,我们要在第一时间拨打12119。
来源:红网
作者:吴思静 廖轩仪 张广蓉 龙丽婷(实习生)
编辑:杨滋
本文为应急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