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21日讯(记者 杨艳)“你好,请问是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的举报投诉热线么?我要举报……”近日,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称,浏阳市枨冲镇青一兴水产养殖基地(原退出企业天龙花炮厂)内部分仓库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省应急管理厅迅速指派相关人员前往现场,核实后向长沙市应急管理局交办。长沙市应急管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协调浏阳市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及属地乡镇相关人员前往举报地点调查,发现青一兴水产养殖基地(原天龙花炮厂)2间仓库中存有大量烟花爆竹成品。浏阳市公安机关当场对仓库内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依法查封扣押。
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并对此案作出批示,要求全面排查整改,尽快从严查处;省应急管理厅多次调度案件查处情况;长沙市应急管理局督促浏阳市迅速成立由浏阳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花炮中心等单位为成员的专案调查组,对该起案件展开调查,要求从速从严顶格处理涉案企业及相关人员。
经调查核实,今年初,枨冲镇青草村居民刘某奇租赁退出花炮企业原天龙花炮厂成品仓库4间成立青一兴水产养殖基地,其中1号、2号仓库用于水产养殖。2月、4月刘某奇将闲置的2间仓库分别出租给黄某和袁某平。黄某、袁某平、廖某振雇佣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货车,陆续运入并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共计33179件。
目前,刘某奇、黄某、袁某平、廖某振4人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浏阳市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以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
某鑫烟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外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由长沙市应急管理局予以立案调查,拟给予该公司3万元的顶格处罚,并暂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某乐鞭炮烟花有限责任公司、某隆鞭炮烟花制造有限公司2家生产企业涉嫌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且未执行如实记录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由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予以立案调查,拟给予2家生产企业3万元的顶格处罚,并延迟复工复产。
同时,对履行“打非治违”属地监管职责不到位的相关乡镇和单位提出问责意见,对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6名干部及工作人员予以追责问责。
根据相关规定,省应急管理厅拟发放13500元奖励案件线索举报人。
来源:红网
作者:杨艳
编辑:秦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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