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11日讯(记者 杨艳)近期,湘潭县治安管理大队、梅林桥派出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并查处位于湘潭县易俗河镇高岭村的一非法烟花鞭炮生产加工窝点,现场查扣制作烟花鞭炮工具机器、原材料一批、“冲天炮”半成品40余万发,缴获白火药成品30余公斤,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全力消除一重大安全隐患。
8月3日,湘潭县应急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湘潭县易俗河镇冯某家老宅查获一非法生产加工烟花鞭炮窝点,现场查扣生产加工“冲天炮”的原料、生产工具机器、“冲天炮”半成品等一批,缴获合成制作的白火药30余公斤。案发后,该窝点主要组织者黎某某(男,33岁,株洲醴陵市人)等人均在逃。8月15日,县应急管理局按程序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专案民警迅速查清该窝点人员结构及分工,锁定该窝点主要组织者黎某某等人身份。8月30日,专案组民警研判发现黎某某在江西的行踪,随即派出精干力量赶赴江西开展核查抓捕工作,最终在江西吉水县掌握黎某某确切行踪。
9月4日下午,民警赶赴吉水县公安局将相关情况通报吉水警方,当晚22时许,吉水警方赶赴窝点地实施抓捕,将谢某、张某、彭某、黎某某等七人抓获。现场查扣用于制作加工烟花鞭炮的机器、原材料和烟花鞭炮半成品一批,查扣白火药、黑火药共计130余公斤,捣毁非法生产加工烟花鞭炮窝点一个,并于次日将犯罪嫌疑人黎某某依法移交湘潭县公安机关处理。
经依法侦查查明:2023年上半年其因盗窃被打击处理释放后,犯罪嫌疑人黎某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遂与谢某(男,34岁,湘潭县易俗河镇人,刑事犯罪前科人员,已到案)合伙,于7月上旬至8月3日期间,由黎某某负责主要出资购买制作烟花鞭炮设备、车辆、原料、技术、销售和租赁场地,谢某少量出资、联系场地和工人进行“冲天炮”生产加工,先后共计非法生产制作“冲天炮”半成品254万余发,非法获利两万余元。
9月6日,黎某某被湘潭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提醒,制造、储存烟花爆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运输烟花爆竹应当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车辆,销售烟花爆竹必须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为了自身和公共安全,请勿以身试险,莫让绚丽的烟花变成夺命的“炸弹”。
来源:红网
作者:杨艳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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