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八部门下发意见 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工作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徐放 2016-11-16 17:00:57
时刻新闻
—分享—

  日前,湖南省安监局、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安监局 省委宣传部 省教育厅 省文化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省总工会 团省委 省妇联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宣教〔2016〕42号),加强湖南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要意义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这个观念必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来;要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推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安全公益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情绪,动员全社会力量来维护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要做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求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我省新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大力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二)实现全社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需要。

  当前,我省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向好,但仍处于事故的多发期易发期,较大事故多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全社会的安全素质虽然明显提升,但安全发展观念和安全红线意识树立得还不够牢,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总体偏低;企业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然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深入开展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减少事故总量、增强群众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三)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正确方向的需要。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新闻媒体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观念引领、知识传播、舆论推动、文化支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正面宣传为主,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安全生产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人为因素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认真做好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工作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宣传教育。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围绕推动安全发展、树立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开展主题宣讲活动。通过邀请省领导、省直各厅委负责同志、各市州和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等形式,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通过举办安全论坛、安全讲座、中心组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形势,形成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理性认识和合理预期。

  (二)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和经验宣传教育。

  做好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安全生产支撑保障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等宣传,强化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宣传,突出《湖南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意见》宣传,加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宣传,树立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推卸、安全生产任务必须落实的鲜明导向。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的措施,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各地安全生产好经验、好做法,将安全生产先进人物事迹纳入“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系列宣传,充分展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心系生命、忠于职守、敢于担当、无私奉献、攻坚克难的高尚品质和精神风貌。

  (三)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宣传依法治安的重要意义,推动全社会树立安全生产法治信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宣传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治理隐患转变。精心组织策划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活动,使《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广为人知。宣传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在依法行政决策、依法行政许可、依法执法检查、依法行政处罚、依法事故调查的实例,讲好依法治安故事。加强舆论监督,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公开曝光制度。

  (四)强化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宣传教育。

  每年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干部、安全生产专家、安全培训机构专业教师、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有丰富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人员,深入各行业领域企业一线,给广大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通过组织撰写报道、制作节目、开展活动等方式,普及生产生活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文明素质。重点加强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企业员工按章作业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提高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生产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

  通过事故警示、公益宣传、新闻发布、集中宣讲等方式,着力解决各级干部对安全生产的重视问题、企业的认识问题和群众的安全意识问题。围绕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重要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强化季节性、动向性安全生产预防预警宣传。广泛开展“一月一警示”宣传,做到一地出事故、全省受教育。做好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公开事故信息,确保舆情平稳有序,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加大“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宣传,号召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安全隐患。

  三、不断加大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一)加大主流媒体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各级党报、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安全生产主题采访活动,形成规模效应。省内主流新闻单位要创新方式手段,把握时度效,主动策划推出一批有影响的安全生产新闻报道。

  (二)加大行业媒体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充分发挥行业媒体(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等)作用,设置安全生产议题,加大安全生产权威新闻、首发新闻、独家新闻、深度报道、系列评论工作力度,形成媒体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扩大安全生产类报刊杂志及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所办安全类媒体的覆盖范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干部赠阅《中国安全生产报》和《湖南安全与防灾》等专业报刊。

  (三)加大安全生产网站群建设力度。

  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网站群建设,实现优势互补和工作联动。2016年底实现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网站100%建立并投入运行。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政府网站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题和专栏。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网站。创新网站宣传形式,多用图表、音频、视频展现信息。拓展网站互动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安全生产举报服务。与门户网站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提升安全生产信息传播力影响力。

  (四)加大安全生产新媒体矩阵建设力度。

  全省市州和县市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2016年底前100%开通安全生产政务微信微博。建立覆盖各行业领域政府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宝塔式”微信群矩阵,实现安全生产信息第一时间传播。充分发挥新媒体交互性、贴近性等特点,创造条件开通安全生产宣传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坚持同一内容多媒体生产、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鼓励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以个人名义开设微博微信,自觉关注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发挥安全生产专家、通讯员、监督员和网民作用,正确引导网上舆论。2016年底,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网上舆论引导专门队伍,在新浪微博开设#湖南省安全生产#话题。

  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工作

  (一)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经费需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严格落实培训制度,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组织企业定期播放警示教育片,组织企业员工定期接受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文化建设,5年内培育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50家。广泛开展送安全知识上门活动,努力解决中小企业安全教育无人管和管不好等突出问题,各单位每年组织1次以上送安全知识到企业活动。

  (二)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

  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内容,2017年底达到100%覆盖。推动中等、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各类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和学期结束各组织学生接受1次安全知识专题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安全应急演练、举办1次安全专题讲座、观看1次警示教育片,每周至少1次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校园网、校刊板报等刊播安全教育内容。在教室、餐厅等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提示栏或提示信息。

  (三)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

  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各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定期向各单位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和安全生产报刊杂志,组织各单位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定期通知各单位在线或下载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在机关宣传栏、橱窗、食堂等场所张贴安全生产教育系列挂图和宣传画;组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和安全主题文化活动。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各地党校和干部培训课程,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落实能力。推进各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络员机制。

  (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

  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示范创建” “安全社区” “平安社区” “文明社区”创建内容。在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安全生产宣传牌(栏)、橱窗,在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经常性播放安全常识,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建立社区专兼职安全宣传员制度,各社区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安全宣传员。发动社区老年协会、老年大学、物业管理公司、志愿者组织等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2017年底安全教育进社区达到50%,2018年底实现100%覆盖。

  (五)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

  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在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组织领导作用,把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对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工作考核内容,逐步建立一村一兼职安全生产宣传员制度,在农村集中居住50户以上的村居集市、村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安全宣传栏、标语。发挥传统宣传方式作用,利用农村文化活动站、学习室、乡村广播等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农闲、节庆、民俗活动和农民工返乡等有利时机,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文艺演出,把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等群众文化活动。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组织2场次以上送安全文化下乡活动。

  (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

  发挥“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作用,在中小学生中每年开展1次“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征文、演讲等活动。把安全教育作为“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的重要内容,筑牢家庭安全生产防线。鼓励企业面向家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企业开展1次安全警示教育进家庭活动。

  (七)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

  在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以及高速路口、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灯杆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等持续滚动播出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利用好高速公路广告牌宣传载体,各市州设置5块以上安全生产宣传广告牌。积极建设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开发安全警示教育体验项目。

  五、深入开展富有实效的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

  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纽带,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文艺巡演、安全生产公开课、安全生产巡回演讲、安全生产主题征文以及书法、绘画和摄影作品展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安全生产三湘行”常态工作机制,组织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会同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打造安全隐患曝光平台、生死之间安全生产警示录、守护生命主题演讲、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精品力作。

  (二)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

  将安全生产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内容。建立完善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等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合作机制,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创建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三)认真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展播活动。

  推动相关专业团队创作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影视剧、动漫、微视频、游戏、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等作品,扶持安全生产题材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电视剧等安全文艺作品的播放出版以及安全报刊杂志的发行。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优秀剧目、图书、影视片、音乐作品、文学作品评选推介活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好新闻评选和优秀作品展映展播。鼓励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文艺活动,通过举办专题晚会、巡回演出、文艺汇演、演讲比赛,有针对性宣传普及企业、机关、社区、家庭安全生产知识。

  六、全面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支撑保障能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定期进行宣传效果评估,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厅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教育有关重点工作问题。各地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安全监管、教育、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内容。研究建立全民安全意识评估指标体系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大力宣传推广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

  建立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确保发布流程、发布语言和发言人制度化、机制化。完善宣传教育内容审核制度,严肃纪律,规范行为,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程序、权限及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完善舆情研判制度,做到专人负责,监测全天候、处置即时化。完善敏感事件应对制度,建立预案,提早研判,第一时间有效回应,澄清谬误,明辨是非,切实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建立快捷有效的沟通机制,使不同平台、不同层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一个立场从不同角度同时有效发声,凝聚力量,形成声势。

  (三)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工作,把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配置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岗位。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专家、记者、通讯员和安全生产监督员五支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强化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推动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建立自愿从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志愿者队伍,经常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

  (四)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资金,实行分级投入、分级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体系和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给予专项经费保障。各部门要列支专门经费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支持,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和能力建设。要建立从安全责任险、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政策机制。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途径,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捐助,拓宽市场化筹资渠道。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应急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