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督查组到井头圩镇政府检查时,该镇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动员会。督查组发现,虽然该镇已制定了“三大行动”方案,其中一些工作部署生搬硬套上级方案的痕迹却过于浓重,未能根据该镇实际进行细化。
督查组指出,井头圩镇在“三大行动”方案中要求对地下非煤矿山安全加强管控措施,然而,整个东安县仅有的只有一家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并不在该镇,明显不符合工作实际。
到东安县政府检查时,督查组听取了该县“三大行动”部署会议、县级领导带队等工作情况,通报了在井头圩镇政府发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三大行动”方案、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等要求。
当天下午,督查组在永州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检查了该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水上交通、交通建设施工和公路养护五大领域开展“三大行动”部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