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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区3居民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2024-01-16 08:50:01 字号:

1月12日,澧县在县城区查处3起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3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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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澧阳街道,当地联合公安、城管、安监等部门在辖区进行烟花爆竹清查行动,查获2家商铺非法储存大量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用于销售,商家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也无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对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存在严重威胁。工作人员现场对烟花爆竹进行了收缴、清点、封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2名违法行为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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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19点,澧西街道组织安监站、澧西派出所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查处1起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现场收缴鞭炮2件、烟花17件。公安机关对当事人任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来源:澧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余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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