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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永州新田公布3起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典型案例
2026-10-19 09:16:45 字号:小中大

举报有奖!永州新田公布3起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现将近期永州市新田县依法查处的3起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举报某门窗加工店电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026年9月,接群众举报,新田县某门窗加工店存在电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问题。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核查。经查,该企业其中一名电焊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焊接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新田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因举报情况属实,依据《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新田县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750元。

二、举报加油站工作人员加油作业不规范

2026年4月,接群众举报,新田县砠下村323省道附近一加油站工作人员加油作业不规范,在向测量桶内加注92号汽油时,未穿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核查。经查,2026年3月29日15时35分,该加油站邀请2名网络博主拍摄宣传视频,拍摄过程中加油人员未按规定穿戴防静电服,其行为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等有关规定,新田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因举报情况属实,依据《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新田县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900元。

三、举报加油站未配备合规劳动防护用品及未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026年1月,接群众举报,新田县某石化加油站存在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人员作业时未穿防静电鞋、服;加油作业区未设置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且允许在加油机旁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等问题。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核查。经查,举报属实,该加油站的行为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等有关规定,新田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因举报情况属实,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新田县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600元。

来源:新田新闻网

编辑:姜雯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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