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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应安委办公布3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2026-01-06 10:58:01 字号:

长沙县应安委办公布3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引导企业强化内部监督报告,推动企业自觉主动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长沙县应安委办公布3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12月11日,湖南新中民油化工能源有限公司长沙县金井镇石壁湖加油站卸油员易某在进行卸油巡查中发现,油车中部传出异常声响,经查看为油气回收管接头松动,引发油气泄漏,按照卸油应急处置要求,该卸油员立刻关闭卸油阀门,呼叫油车司机一起检查油气接头情况,着手排除隐患,这一及时的发现与处置,有效避免了卸油过程中油气的意外泄漏,可能引起的起火爆炸、环境污染等事故,公司依据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易某500元。

案例二

12月14日,湖南瑞清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操作工肖某开机作业发现激光机异响,检查发现探头磨损老化,存在安全隐患,他第一时间报告给了车间主管。由于肖某及时发现并报告隐患,有效避免了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公司依据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肖某200元。

案例三

11月18日,长沙县路口镇长沙中燃百江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王某,在作业前安全检查中,发现1#储罐压力表连接处微漏、3#和12#电子秤充装枪微漏、7#电子秤有多充现象,存在安全隐患,随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由维护人员采取更换充装枪、电磁阀膜片、密封圈等设施,消除了安全隐患。公司依据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王某80元。


来源:长沙县应急管理局

编辑:姜雯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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