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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3起案件曝光!
2026-09-17 15:41:40 字号:

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3起案件曝光!

近期,湖南持续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常态化排查整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现将3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案为鉴、以案示警,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务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切莫以身试法。各地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做到排查见底不留死角,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压实责任严肃问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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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凌晨1时许,临湘市烟花爆竹“打非办”接到群众举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线索。执法人员迅速集结,联合桃林镇应急办、辖区派出所,在桃林镇三合村雅辉包装厂内,当场查获一辆货车,车内装载烟花爆竹896件。

经初步调查,该车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装载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烟花爆竹予以查封扣押,并组织安全转运至市专用危险品仓库封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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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新宁县应急管理局会同靖位乡执法大队核查群众举报事项。经查,靖位乡赵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闲置房内存放烟花爆竹产品226件,执法人员当即将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予以查封扣押。

赵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情况下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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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武冈市公安局荆竹铺派出所民警与武冈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办公室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时,查获荆竹铺镇桐木村成某坤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08箱。

武冈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办公室执法人员当即将成某坤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查封扣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武冈市公安局成某坤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来源:湖南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编辑:姜雯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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