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常德市石门县壶瓶山镇北溪河村发生一起山体垮塌险情,7户12人紧急移避避险,因前期转移处置及时到位,未造成人员伤亡。根据《湖南省自然灾害转移避险避灾奖励暂行办法》,壶瓶山镇北溪河村获集体奖励2万元;卢龙海、叶君、刘洋3名基层干部获转移避险贡献奖励1万元。


案例详情
6月22日,常德市石门县壶瓶山镇北溪河村村“两委”干部与驻村工作队开展汛期徒步巡查时,发现贾家湾临河区域山体坡陡,雨水浸泡后岩土松动,虽不在在册地质灾害点位,仍果断判定存在重大险情。
村干部逐户上门劝说,连夜转移7户12名群众到安全安置点。
23日13时许,贾家湾路段突发山体垮塌,巨大山石从近400米高处滚落,砸毁两栋民房。因排查到位、转移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省应急委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呼吁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提升全省灾害风险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因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湖南省自然灾害转移避险避灾奖励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凡是及时排查发现灾害风险隐患、有效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成功避免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集体与个人,均可依规申领奖励。其中,集体最高可获得省级奖励5万元,个人最高可获得省级奖励3万元。
来源:湖南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编辑:姜雯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