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源头过程结果 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湘乡市应急管理局
湘乡市位于长株潭城市群西部,是全省重要工业基地和休闲旅游城市,总面积1967平方公里,下辖22个乡镇(街道)、344个村(社区),人口近百万。现有商事主体36638家,其中非煤矿山1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95家(生产4家、经营91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3家、零售网点515个,实体工贸企业1000余家,安全生产点多面广,涉及行业众多复杂,是全省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为繁重的县域之一。近年来,湘乡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执法数量和质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多次荣获湘乡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未有因行政执法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群众上访等事件。2021年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实现“零事故”,荣获湖南省、湘潭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优秀单位。主要做法是:
一、提质源头,强化执法保障。湘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在全市人员编制、财政紧张情况下,坚持向执法一线倾斜。一是人员优先配备。市应急管理局编制由原来的15名增加至51名,其中执法大队从原来3名增加至13名,每个乡镇(街道)均配备3-5名执法人员。通过人社部门统一公开招录法律、化工专业研究生各1人。目前全市共有112名应急管理干部取得执法资格,应急管理局各业务股室由原来的2人增加至4人,一线执法力量明显增强。二是财力优先保障。市应急管理局每年财政预算由原来8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配备执法车2台,下拨乡镇执法装备建设资金74万元。三是队伍优先建设。坚持政治建队、素质强队、从严治队,加快建设应急铁军。坚持将业务再提升纳入全市“龙城安全大讲堂”的重要内容,每年定期组织各类安全生产监管培训,加快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监管执法能力。
二、管控过程,强化执法质效。狠抓执法全过程管理,积极破解监管难题,构筑依法治安长效机制。一是健全“机制体制”。制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10余项监管执法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核决定,一般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查,强力推行“案审会”严管、法律顾问常驻等工作机制,加强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提升执法效能。二是实行“查处分离”。将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审核、处罚、执行分别由局内部不同部门负责办理,由业务股室负责“查”、政策法规股负责“审”、案审委员会负责“定”、执法大队负责“罚”,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程序规范的执法处罚机制,确保执法公正、程序合法、决策民主。三是狠抓“执法规范”。积极推行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实施检查诊断、整改复查、行政处罚“三步曲”工作规范,检查执法过程中做到“五个见”,见问题清单、见责任人签字、见整改结果、见处罚指令、见复查验收。四是推广“模拟纠错”。模拟检查、处罚、听证、复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法律顾问充当被处罚单位当事人,与执法人员进行无彩排辩论,检查执法行为、执法程序瑕疵与错误,及时纠正、及时解决,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做到未雨绸缪,实现公平正义。五是严格“行刑衔接”。应急、公安、检察院、法院分别明确本单位行刑衔接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办理了一批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典型案件,其中“邓某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周某良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涉嫌危险作业罪”等典型案件被公安部门刑事立案侦查,或已被法院宣判,成为全省推介的行刑衔接典型案件。六是强化“宣教先行”。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通过“村村响”、短信、微信等线上线下各类媒体,狠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以案说法”“以案学法”“以案用法”。2021年,共开展各类典型案例宣传150余场次,推动“新安法”宣贯入脑入心,提升全社会依法治安工作合力。
三、紧盯结果,强化执法考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关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反复强调“没有数量就没有质量”,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纳入全市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各乡镇(街道)监管执法实施“一月一统计排名”。对监管执法质量较差的乡镇(街道),责令其监管执法人员轮流到应急管理局跟班学习一个星期,对连续2次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行政正职进行警示约谈,对连续3次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行政正职预免职。同时每季度召开一次执法案件点评会,在全市应急系统开展执法检查讲评和交叉执法检查活动。2019年以来,全市应急系统共办理安全生产执法案件376起,处罚776次,到位罚款271.3万元,实现案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来源:湘乡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姜雯婕
本文链接:https://aq.rednet.cn/content/2022/02/17/10877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