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运用〈安全生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推动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落实落地。《通知》要求各市州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运用新安法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三个必须”,切实用好新安法赋予的各项监管执法措施,重点区分“四种形态”,严格依法监管。一是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加大“行刑衔接”力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有案不送、有案不立和以罚代刑。二是对情节严重但未达到犯罪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必要时实施联合惩戒,符合关闭情形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三是对一般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执法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压实整改责任,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以及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坚决防止执法“宽松软”。四是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中关于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的规定,对免罚轻罚的违法主体,综合运用责令整改、批评教育、提醒告诫等多种手段,通过跟踪指导、专家上门、技术帮助、法律咨询等多种服务方式,指导帮助企业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通知》以列举形式明确了“四种形态”应重点关注的违法情形,对《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核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违法情形,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可以参照上述“四种形态”,以清单分列,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作,坚持执法为民,寓服务于执法之中,既不能以乱罚款破坏营商环境,也不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不执法、执法“宽松软”,要实现安全监管执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良性互动。要强化精准执法,实行分类分级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企业实行全覆盖监管。要增强执法效能,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严格执行联合惩戒制度。要提升执法质量,学好用好新安法,吃透法律精神,准确理解、精准运用法律条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正反两方面执法典型案例宣传曝光,不断提升依法治安能力。
来源: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编辑:姜雯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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