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省安委办印发《湖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及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采取“消地联合”“市州交叉”模式,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及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工作。
此次检查及评估整治范围包括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化学品储罐区。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巡查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上旬,具体分为企业自查、现场检查、整改督办三个阶段,检查对象是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或使用许可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具体分为企业自评、县市区复查、省市督办、整治攻坚四个阶段,检查对象是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或使用许可证,储存规模1000立方米以上且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学品储罐区。
《方案》明确,要实现4个100%工作目标,即一、二、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及纳入评估范围的化学品储罐区100%覆盖,企业对标自查及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率100%,重大危险源企业市级层面交叉检查覆盖率100%,隐患问题整改率100%。
省安委办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要组建专项工作组,全过程调度指挥检查评估和隐患整改;各市州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抽选精干力量组织交叉检查组深入所交叉检查的市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实地检查,组织化学品储罐区企业开展自评和具体落实复核检查相关工作。
来源: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编辑:姜雯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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