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我国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据了解,国务院成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由应急管理部牵头,17个部门共同参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省市县三级普查领导小组。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普查工作。
2020-2022
这次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普查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为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就应急管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这次普查首次实现自然灾害风险要素的“全集”调查。普查既涉及多个自然灾害类型的致灾要素调查,也涉及房屋建筑、交通设施等重要承灾体要素的调查,还涉及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的调查,这些工作与以往开展的单要素、单部门、部分地区的调查有明显不同。
这次普查首次实现从风险要素调查到综合防治区划的链条式普查,契合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内容设计上从风险要素调查、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到防治区划,完成普查工作,将为各地区、各部门的灾害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人民网、中国气象数据
编辑:姜雯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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