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当森林防火战线的“一根钢钉”
——记应急管理先进个人蔡志兵
“蔡志兵同志是大家公认的业务骨干,把工作交给他,他都会主动多想一步、多做一点。”省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谈到森林消防处处长蔡志兵时说。
自2009年转业到省森林公安局工作以来,蔡志兵就常怀笃行奋进之志,始终把“初心”和“使命”作为自己的目标和追求,连续多次获评“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被省公安厅记建党100周年“平安一号”行动嘉奖,2022年获评“全省应急管理先进个人”。
他是一根钢钉
深深扎在森林防火岗位
自从干了森林防火工作,蔡志兵就全身心地投入森林防火事业,甘当森林防火的普通一兵。多年来,在春节、清明、国庆等森林防火紧要期,坚守工作岗位,参与指挥调度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为森林防火事业贡献一己之力。
《湖南森林防火史》《湖南省森林防火工作手册》《湖南省森林防火值班规定》《湖南省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暂行规定》《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森林防火十三五规划》《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等重要文献的编写,都有蔡志兵的参与。
“他是一根钢钉,不摆老资格、老资历,沉得下心、吃得了苦,深深扎在森林防火岗位。”同事们说。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期间,森林消防处仅有2名工作人员,蔡志兵同时作为省公安厅、省林业局、省森林公安局3家单位森林防火工作的联络员,经常加班加点,但他从来没有怨言。
那段时间,蔡志兵既承担省林业局的防火预防、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省政府总值班室的视频调度等工作,又负责森林公安的防火业务,身上担子很重,但他不推诿、不叫难,圆满完成了全部工作任务。
2022年,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蔡志兵参与了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该文件首次明确建立由森林公安牵头,相关警种部门共同参与的公安机关森林防灭火工作新体制,为公安机关做好新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他是一把尖刀
总是冲在危险前沿
森林防火,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每遇急难险重任务,蔡志兵敢于担当,无怨无悔迎战,参加过多起急难险重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工作。
在同事们眼里,蔡志兵就是“一把尖刀”,总是冲在危险前沿。2020年2月,由湖北通城烧入岳阳临湘境内的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中,他接到电话后,毅然受命,于凌晨4点赶到湖北边境的临湘市参加指挥扑救。
2022年入秋以来,湖南遭遇1961年以来最严重的极端干旱天气,森林火灾多点集中爆发,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复杂。9月12日晚,家人正准备给他过生日,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他即刻放下碗筷,连夜赴现场督导森林火案侦破等工作。面对林火的严峻形势,蔡志兵与处室人员每天向省森防办、省公安厅情报指挥中心等单位报送森林火灾、火案查处等情况,同时保障省防火办全省视频调度、省公安厅安保维稳调度。
“那段时间,可谓分秒必争,蔡志兵每天只有3~4小时的睡眠时间,还要紧绷着神经,只要有风吹草动,立即就投入工作。”同事们回忆。
面对巨大的工作压力,省公安厅和省森林公安局派出了6个工作组赴火灾高发地进行现场督导,并指导火案侦办。随着《湖南省封山禁火令》和8条断然措施等一系列硬措施的出台,全省森林防火形势有所好转,打赢了这场防火歼灭战。
他是一个勇士
满腔热血洒遍山林之间
“人民公安为人民。”蔡志兵始终没有忘记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的神圣职责。到省森林公安局工作以来,他与林业、应急等部门,深入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森林公园等区域全力制止林区违规野外用火和排查火灾隐患,有力守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的打击生态环境犯罪、助力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蔡志兵牵头协调全局17名人员参与省公安厅14个市州的工作检查任务,有效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特别是涉危废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和破坏性采矿等犯罪活动。
近年来,他多次参与火案侦破、火情会商、森林火灾现场督导与复盘、森林防火宣传与隐患排查等工作,协同应急、林业等主管部门推送森林火灾案例进行宣传,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
砥砺奋进,协同作战保护好湖南生态安全;不忘初心,坚定不移做好清正廉洁带头人。多年来,蔡志兵深化思想认知、增强政治定力,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常怀律己之心、坚守廉洁底线红线,把满腔热血洒遍山林之间,为保护好绿色湖南、生态湖南永远奋斗在路上。
(撰稿:《湖南安全与防灾》记者桂生)
百密而从无一疏做安全生产法规
的坚定捍卫者
——记应急管理先进个人黄永华
“只要永华出品,必属精品!”谈起衡阳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股股长黄永华,同事们评价道。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十余年来,黄永华始终牢记一名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始终以饱满的激情和严谨的态度高质量完成工作。
工作上的黄永华是百密而从无一疏的代表,然而这种能力并非一蹴而就,从容和自信背后是不断的工作积累和专业学习。
“他没有办过一起因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的错案,没有一起执法因自身的不规范言行而引起矛盾激化或不稳定因素。”谈及黄永华,领导们一致认为,他敢于碰硬,不搞“关系执法”“人情执法”“态度执法”,体现了一名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应有的职业操守,做到干干净净执法,“有为有威!”
对安全隐患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任。黄永华立足全县矿山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本着抓“安全工作无小事”和“百密而无一疏”的工作原则,推动全县非煤矿山企业的分级分类,制定全年安全执法,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及思路,如将湖南三安矿业有限公司、衡阳尚卿矿业有限公司、湖南神州矿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划定执法检查重点监控对象,把3座尾矿库列入汛期防控重点等。
2022年以来,黄永华对全县22家非煤矿山企业32个矿区采场、3座尾矿库进行全方位安全监管,指导和督促企业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通过一系列严管高压措施,进一步规范衡阳县非煤矿山领域的安全生产秩序和行为,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防汛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群众利益安全高于一切。
汛期来临时,黄永华更是坚守一线,不分昼夜,不畏风雨,全力指导全县矿山企业汛期生产安全生产工作,迅速拟定下发《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将尾矿库、排土场列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其日常管理、增加其巡查频率。
同时,黄永华还推动乡、村、企业尾矿库包保责任人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遇到暴雨等恶劣天气,带领股室工作人员进驻尾矿库现场,第一时间掌握准确并反馈信息,为上级部门和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身为一名执法者,就要从自身做起,以诚为本,与人为善!”十余年的时间里,黄永华始终牢记职责和义务,立足所热爱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怨无悔,对组织和领导忠诚,对同事坦诚相待,共事共心,在安全监管的实践中提升自己的人生价值。
(撰稿:《湖南安全与防灾》记者 徐纪进)
来源:湖南省应急管理局
编辑:姜雯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