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从近期查处的案件中选取公布2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警示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
9月14日下午,开福区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湖南某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通过现场在该公司二楼生产车间检查,发现现场有两人在进行激光焊接作业,两名员工均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对湖南尚森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给予人民币1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案
9月20日,根据群众举报,开福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四方坪街道办事处对四方坪街道老热水瓶厂内一仓库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长沙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该仓库内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稀释剂50桶(18 L每桶)、稀释剂152桶(2.5L每桶),油漆套装40箱(每箱含5L装油漆1瓶、2.5L装固化剂1瓶、2.5L装稀释剂1瓶),丙烯酸酯类涂料200余瓶(1L每瓶)。
该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第四章第一节第二十一条,拟对该公司作出人民币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开福应急管理
编辑:韩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