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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重点问题解读之七

来源:湖南发改 编辑:姜雯婕 2022-12-13 16: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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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条例》规定:信用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将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一)严重损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

(二)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

(三)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

(四)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的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

国家机关作出认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信用主体作出决定的事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信用主体提出异议的应当予以核实,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来源:湖南发改

编辑:姜雯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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