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雷霆”行动,各地区、各部门依法查处多起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现将4起案例予以曝光,以案为鉴、以案示警,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务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切莫以身试法。各地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做到排查见底不留死角,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压实责任严肃问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一

8月28日,怀化市辰溪县公安局柿溪派出所联合柿溪乡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在辖区开展非法存储烟花爆竹集中摸排行动,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1人。
当天11时许,联合检查组在对纱帽坪村八组刘某唐家中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其一楼、二楼房间内存放发财雷41盒、各类鞭炮86盘、手持型散装烟花9根。这些烟花爆竹被随意堆放在普通民房内,周边紧邻居民住宅,现场没有任何防火、防爆等安全防护设施。
经现场核查,刘某唐未取得任何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许可资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辰溪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并对涉案烟花爆竹全部予以收缴,安全转移至指定存放点妥善处置。
案例二

8月16日16时,接群众举报,邵阳市隆回县桃花坪街道天龙村17组(原马杓村4组)一闲置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隆回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桃花坪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开展联合执法。
经现场检查,该闲置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共计396箱,为桃花坪街道大井社区张某储存。张某未经许可擅自储存烟花爆竹,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将该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产品予以查封扣押。同时,隆回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案例三

8月14日,邵阳市隆回县在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雷霆”行动时,在罗洪镇江塘村道路上查获一台非法装载烟花爆竹的面包车。
经查,驾驶员秦某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所驾驶的面包车也不是专业运输车辆,秦某私自运输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将秦某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予以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对秦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四

8月3日,接群众举报,邵阳市绥宁县关峡乡岩脚田村一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绥宁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及关峡乡人民政府立即开展联合执法。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共计179件,该烟花爆竹产品为岩脚田村李某某储存。
李某某未经许可擅自储存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将该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产品予以查封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部门对李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来源:湖南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编辑:姜雯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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