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雨水情及气象水文预报预测情况,依据《株洲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究决定:自7月20日8时起,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区、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迅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突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涉水工程防守、城镇防涝等重点,紧急期要果断停工、停运,旅游景区要及时闭园,有序疏散游客,全面加强巡查防守,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四个标准”“五个关键环节”“六个提前”转移避险工作要求,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坚决做到“有隐患早处置、有风险早转移、有困难早提出、有伤亡早报告”,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株洲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20日
来源:株洲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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