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井喷式野蛮生长之后,“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活动步入强监管时代。
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坚持“放管服”改革和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首次在全国范围将“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业态纳入管理。
“《通知》定制适应文化新业态特点的监管模式,明确经营底线红线,理顺相关部门职责,强化经营主体责任,形成监管合力,为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副司长庄志强近日就《通知》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推行自审制度
近年来,以“剧本杀”、密室逃脱为代表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快速发展,在丰富文化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良内容以及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剧本杀”场所使用的剧本和道具场景有封建迷信、暴力血腥等问题。
对于新型剧本娱乐经营活动带来的问题和乱象,社会各界多次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开展整治行动。相关协会和企业希望政府部门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为企业扩大投资增强政策预期。上海、天津、辽宁等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先行将密室“剧本杀”纳入监管,各地希望尽快出台全国性政策。
“调研中我们也发现,部分剧本娱乐经营活动中确实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色情、血腥、暴力等不良内容。”庄志强表示,针对这些问题,《通知》坚持正面引导和加强监管并重,一方面要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使用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剧本脚本,鼓励使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剧本脚本。与此同时,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建立内容自审制度,确保内容合法。
“不仅剧本脚本既要来源合法且没有问题内容,还要对主持人和演员的表演、场所搭建的场景、使用的道具、提供的服饰等进行内容自审。”庄志强说,目前正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完善剧本娱乐经营活动内容自审相关规范,供场所参考使用。
设置适龄提示
由于有着较强的沉浸体验,“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活动深受年轻群体喜爱,不少人甚至沉迷其中。《通知》的一个亮点是采取适龄提示、限时等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
“《通知》在公开征求意见时,人们对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诉求反映强烈。”庄志强说,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和学生家长也纷纷呼吁加强对“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娱乐活动中未成年人的保护。
《通知》要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应当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应当在显著位置予以提示,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同时,参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通知》明确,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
“我们将指导相关行业机构开展专题课题研究,梳理出剧本娱乐行业青少年保护的基本方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评测,提出适龄提示建议。”庄志强说,通过推动管理政策贯彻落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引导行业健康良性发展,将未成年人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保障安全运营
按照《通知》要求,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同时明确,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依法办理登记,履行备案手续。
《通知》规定,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剧本娱乐活动”。实行告知性备案,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经营场所地址以及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名称、作者、简介、适龄范围等信息,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报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新增剧本脚本,或者剧本脚本的故事背景、剧情等主要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自使用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剧本脚本的上述信息报原备案部门备案。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制定剧本娱乐活动备案指南。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保障内容管理落实到位,《通知》还设置了一年的政策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内,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开展自查自纠,对剧本脚本进行内容自审和评估,不符合要求的自行下架。
据庄志强透露,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发现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责令经营单位改正并停止使用有关剧本脚本。
“过渡期后,我们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日常巡查,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通知要求,及时处置。”庄志强说。
《通知》还进一步强化了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安全运营,并明令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不得设在居民楼内、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等地。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胡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