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郴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郴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反馈了郴州旭辉气体有限公司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举报案办理查处进展情况。
此前,郴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曾在9月22日接群众举报,称“地处北湖区旭辉路的旭辉气体公司槽车非法运输危险品”。
郴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交办任务后,及时派出执法人员到旭辉气体公司附近蹲守。9月28日晚,发现一台货物运输车辆正从旭辉气体公司驶出。经拦停调查核实:驾驶员陈某某驾驶的湘L8SF85轻型厢式货车上,装载着从旭辉气体公司购买的12瓶工业氧气,还有15个空瓶,正送往苏仙区白露塘镇某企业用于氧焊切割;驾驶员陈某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该车未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国家强制性认证,执法人员当即依法作出车辆和货物暂扣决定,并将氧气瓶移送至安全场所。陈某某因非法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受到“责令停止运输经营,并处1万元罚款”的处理。
随后,郴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旭辉气体公司展开执法检查。经询问当事人、调阅相关管理台账,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危险货物充装或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且在向陈某某出售氧气时,未查验车辆营运证照、驾驶人及押运人员有效资质证件。该公司因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十八条和三十二条等规定,受到立案查处。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等规定,该公司将面临1万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8月1日正式上线的郴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实行12345市长热线和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双号并行,群众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线索,均可拨打0735—12345或0735—12350进行举报,或通过“互联网+安全生产举报”,还可在线查询事件处置结果。根据《郴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凡对郴州市安全生产行业领域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举报,经相关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属实,将对举报人给予3000元至30万元的奖励。
来源:郴州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姜雯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