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必将成为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秩序的有力法律武器,为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供强大助力。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重要体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破解难题是题中应有之义。学好用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是强化依法治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紧迫要求,需要始终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我们应从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高度,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出发,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入手,紧紧抓住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的有利时机,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吃透法律精神。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重在贯彻新思想、新理念,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为统筹发展和安全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修改决定一共42条,约占原来条款的1/3。每一条修改,都基于对安全生产领域矛盾问题的深刻认识,都源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现实需要。惟有吃透精神、逐条领悟,知道修改了哪些、为什么修改、会产生何种影响,才能最大限度发挥法律修改的应有作用、释放法治威力。为此,必须肯下实功,学懂弄通,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安全生产风险、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
大力普法释法。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从被了解、熟知到被充分运用、贯彻执行,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抓住一切时机,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着力普法释法,让更多人知法懂法。从一些违法案例来看,“无知者无畏”非常普遍,很多人受到惩罚才知道触犯了法律。这要求我们必须持久深入抓好普法释法,提升安全生产法的普及率、知晓率。近段时间,针对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很多地方通过“线上+线下”、“解答+互动”等方式,预热宣传、加强解读,收到较好效果。随着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普法释法工作应再提速,学法用法氛围应更浓厚。充分运用各种平台,想方设法多管齐下,通过精准滴灌和春风化雨的形式,使普法释法工作走向街头巷尾、深入车间一线。同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让普法与执法、学法与用法的具体实践交相辉映。
加强改进执法。当前,安全生产任务艰巨繁重,要稳定安全生产形势,须持续加强改进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敢于出手、严厉追责。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罚款金额更高,处罚方式更严,惩戒力度更大。“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惟有严格执法、精准执法、规范执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各环节的监管,监督法律的贯彻执行,严格法律责任,做到有责必究、有罪必罚,才能以实际行动让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彰显生命力,才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平安的向往,让“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编辑:姜雯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