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4日,长沙县应急管理局和江背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对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中某新入职员工的考核试卷评分为100分,但该套试卷的实际总分仅80分,试卷评分与试卷总分不符。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记录检查情况。
经调查确认,该企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长沙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9000元的行政处罚。
安全培训造假
并不少见
有不少企业因此受到处罚
1
今年4月份,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依法查处一起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岚山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公司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中发现,该公司为应付检查,一人代替多名作业人员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上签字,存在明显的弄虚作假行为。随即,执法人员对公司现场负责人熊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立案查处。
2
今年1月,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直属行政执法队队员对位于长沙县黄花镇的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执法队员在查阅该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记录资料时发现,该公司并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在档案员范某提供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中,该公司2020年7月18日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2020年5月18日防灾减灾知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签到表为同一张且照片相同。2020年10月7日安全生产管理会议与2020年5月18日防灾减灾知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现场照片相同。随即,执法队员对公司负责人王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立案查处。
3
2020年7月27日,浙江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中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叉车驾驶员未持有叉车驾驶证驾驶叉车运送货物;该公司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黄岩区应急管理局给予浙江中野塑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并依法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4
2020年7月30日,浙江南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凤桥镇的嘉兴市南湖区博宏五金锻件厂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如实记录(保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签订2020年安全责任书。2020年8月27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嘉兴市南湖区博宏五金锻件厂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培训涉及的
相关处罚条款
你都了解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安全生产培训是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增长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技能的重要手段。希望生产企业实打实重视安全生产,依法落实培训要求,切实组织好安全培训。培训成本其实很低,发生事故的代价却很高。希望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实打实组织好培训教育与考试,为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来源:时刻综合
编辑:姜雯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