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底市应急管理局、涟源市应急管理局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第一例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案件。
3月16日,涟源市应急局在安全生产日常巡查中发现七星街镇虎溪村地段肖某某涉嫌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气体,在进一步查实后,发现其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存在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且经营品种多、经营时间长、影响大。随后涟源市应急局在娄底市局的指导下依法做出了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以及经济处罚等决定,并将相关线索移交涟源市公安局,以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以来,娄底市县两级应急部门高度重视其贯彻实施情况,并将其作为整治安全生产领域顽瘴痼疾、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重要抓手来推进,建立了应急管理、公安、检察、市场监管等安委成员单位参与,县乡镇街道联动的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露头就打,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姜雯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