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根据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统一部署,邵阳市加大了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打击力度,日前,该市严某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何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等一批非法违法行为被负有“打非治违”职能职责的部门依法查处。
违法贮存危险化学品
基本案情:接岳阳交警支队湘阴大队函,洞口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2月20日执法检查时发现,洞口县山门镇原铰炼厂(洞山路3号)内违法贮存车用尾气清洁剂38桶。执法人员当场对38桶车用尾气清洁剂进行查封并转移至安全仓库。3月13日,洞口县应急管理局对查封车用尾气清洁剂抽样委托湖南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检测检验中心检测,结论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第2828项,属于危险化学品。
违法事实:山门镇人严某于2018年10月在山门镇原铰链厂内(洞山路3号)成立邵阳市科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袁某,股东尹某均为名义上人员,其实际操作人实为严某,公司经营项目为灶具、太阳能路灯等,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0年9月由于经营形势不好和资金紧缺等原因,该公司予以注销。经调查,2020年8月,当事人严某从广西永福县百寿镇请来技术人员廖某(初中文化,无资质)用原材料无水乙醇(50%)、乙二醇(20%)、二甲苯(10%)、甲醇(15%)、MTBE(甲基叔丁基醚)(5%)的方法调配成车用尾气清洁剂。一个月后,就停工了,当事人严某将车用尾气清洁剂试用后剩下的38桶贮存在山门镇原铰炼厂内(洞山路3号)。
处罚结果:依据《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52条规定:对查封38桶车用尾气清洁剂(危险化学品)予以没收;并对当事人严某处以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
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
基本案情:2021年3月23日10时许,新邵交警城区秩序一中队在县城银三角路段实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路面整治行动时,民警发现从酿溪大道往新阳路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搭着三个老人逆向驶来,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连忙上前拦停该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何某支支吾吾谎称驾驶证在家里未拿。经联网查询,何某今年已75岁,未取得驾驶证,其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未注册登记且违法载人3人。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违法事实:本案中涉及的违法行为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项第2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补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1条第3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4条第10项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未取得临时号牌以及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的作出处罚决定。
处罚结果:何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驾驶机动车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第1款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给予当事人何某扣留机动车、并罚款700元的处罚。
来源:时刻综合
编辑:姜雯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