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13日讯(通讯员 张继旺)2月13日,双峰县安委办印发《关于做好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就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实行报备制度。
为贯彻落实2月12日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等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和娄底市煤矿复工复产视频会议精神,县安委办要求把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监督,严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关,做到相关证照不齐全、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条件不具备、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坚决不复工不复产。
通知特别强调落实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备制度,道路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以及规模较大工贸企业(从业人数在20人以上),在开工前,把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安全生产会议和设备设施检修、维修等情况,填入《双峰县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情况报备表》,上报所在地乡镇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