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省安委会办公室部署要求,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娄底市安委办定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火灾防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为原则。
一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自上而下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二是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检查,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三是强化农村社区检查巡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连片村寨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四是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智慧用电技术,开展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等。
五是开展电取暖器具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生产和经营销售领域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专项整治,联合有关部门集中查处、曝光一批生产制造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的厂家和品牌,集中收缴、销毁一批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