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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对危险行业强推安责险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张玮 编辑:刘郁蕾 2017-08-02 09: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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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拟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引入安责险制度,并将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锂电池生产储存、有限空间、电镀生产等危险性较大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并纳入安责险强制推行范围。7月31日,深圳市法制办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各界可于2017年8月30日前反馈。

  执法部门对危险物品或可即时处置

  《征求意见稿》由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起草,该局表示,近年来,深圳安全生产局面总体稳定,但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随着特区生产建设活动的总量大,复杂性、风险性越来越高,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不规范、不到位,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成本较低、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该局称,由于当前基层执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着扣押和没收的危险物品不易保管,无处存放,鉴定不便等实际困难,造成较大安全风险,并影响危险物品执法效能,《征求意见稿》拟创新性的规定,对扣押和没收的危险物品可以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方式即时处置,有效解决了执法中危险物品处置难问题。

  同时,对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锂电池生产储存、有限空间、电镀生产等危险性较大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拟规定其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消除事故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书面建议。

  有望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

  该局还拟创新规定,部门应根据气象、海洋、地震、水文等预测预报情况,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通报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警示提醒;监管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明确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这固化了对严重违法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有效做法。

  同时,创新性地提出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即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致使公众利益受到侵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高了安全生产违法成本。比如,生产经营单位违规,不配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责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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