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实录
2017年上半年总局新闻发布会
(2017年7月27日)
苏洁: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宣传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
今天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发布今年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通报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安排。这次发布会主要由我和我的同事--总局新闻发言人、安全监管一司副司长薛剑光同志--来给大家通报情况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由我把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特点和总局的相关工作,给大家做简要的通报。
根据总局调度中心数据统计,从总体上判断今年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好转的良好态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国各类事故总量呈现大幅度下降的态势。上半年全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24万起、死亡1.62万人,减少7637起、3406人,同比分别下降25.4%和17.4%。
二是全国各类较大事故总量也在持续下降。全国共发生各类较大事故312起、死亡1188人,减少16起、48人,同比分别下降4.9%和3.9%。
三是重特大事故起数同比持平。今年上半年共发生15起重特大事故,比去年同期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2.2%,没有发生特别重特大事故,比去年同期减少1起。
四是煤矿、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状况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五是大部分地区安全状况好转,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22个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有21个没有发生重大事故。
以上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相关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也是我们安全监管监察系统上上下下持续努力的结果。
从上半年情况看,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改革的意见》。组织5个专家宣讲团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宣贯;细化分解改革任务,研究制定2017年16项、40条制度性措施,各地区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宣传贯彻活动,并陆续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取得初步成效。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开展了第三、第四批安全生产巡查,集中对16个省级单位进行巡查,并延伸巡查了117个市、161个县和一大批企,完成了全国安全生产巡查全覆盖。
三是首次实施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国务院安委会组织部分成员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了对32个省级政府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4个省份实施“一票否决”,并延伸抽查核查64个地市、130多家企业。通过考核。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主动性,推动解决了一些深层次问题,发挥了考核指挥棒的引领作用。
四是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执法检查频次、处罚次数、处罚款额同比分别上升。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公告了一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企业。
五是积极推进遏制重特大事故制度措施落实。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指导意见,把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推动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绘制地方和企业安全风险分布图。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大安防工程。
六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加强汛期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开展了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和超层越界专项治理,煤矿安全“体检”5476处。提前完成了近3万处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启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年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尾矿库“头顶库”治理314座。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民航、铁路、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七是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监管监察、信息预警监控等8大能力建设工程,加快中央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科技进步,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等经济政策,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全社会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
但是,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与全国人民的期盼和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从上半年的情况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重大事故多发。上半年发生重大事故15起、死亡195人,同比增加1起、8人。重大事故造成伤亡的后果惨重,是社会非常关注的热点,预防重特大事故的任务非常繁重。
二是重大涉险事故仍然时有发生。虽说这些事故没有造成相对严重的后果,但也很触目惊心,让人感到后怕。比如说5月13日河北利兴特种橡胶公司发生氯气泄漏事故,因为处置得及时没有造成更严重后果,如果处置不好后果不堪设想。近期发生的吉林燃气爆炸事故,还有浙江居民楼发生的火灾事故等等,如果上这些事故的处置措施稍有不当,后果就不堪设想。
三是从今年典型案例事故分析来看,非法违法生产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仍然集中多发。有的是冒险施救,有的是根本没有资质就从生产经营活动,有的没有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针对这些问题,总局党组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做好下半年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强化责任和措施的落实。以扎实的工作态度和严格抓落实的精神,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的目标。
一是要继续推动《意见》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加强沟通协调,提出狠抓落实的实招、硬招,对照《意见》各项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聚焦制约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法制等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务院决定,在7-10月份开展为期4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是围绕“三个继续下降”目标任务,特别是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各地把预防事故的责任、制度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是要继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主要是严格依法依规行使安全生产执法权,规范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升执法效果。
四是要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上半年这些整治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下半年要把这些阶段性的成果继续巩固,同时不断深入发展。
五是要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重点安防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快推广一批智能化、机械化、自动化控制等安全技术装备;建立实施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通过不懈努力,使我们的各项工作能够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我就简要给大家通报了今年有关的情况。接下来,请各位记者朋友就你们各自关心的内容提问。
记者:
您好!我是经济日报记者。6月份全国第16个“安全生产月”刚刚过去,今年的效果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果?谢谢!
薛剑光: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国上下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主题,创新求实地开展系列宣教活动。全国共开展主题宣讲3万场,各类竞赛4.3万场,警示教育78万场次,安全文艺演出5300场次。仅“6•16”咨询日当天,全国就有近千支安全生产宣传队深入基层宣讲,举办网络在线访谈75场次,赠送各类安全类图书、宣传资料2.5亿份,这些活动有力助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向好。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呈现四个特点,可以归纳为“四新”:一是网络直播成为新亮点。重庆启动仪式和北京咨询日当天,人民日报和央视新闻客户端首次全程现场直播。各地也纷纷通过视频直播形式给公众带来一场全新的网络安全生产宣传体验,效果很好。二是“互联网+”成为新常态。全国安全月组委会办公室在安全月官网首次开展知识竞赛、典型经验观摩等5个线上活动,利用微信为传播手段,活动在网上迅速传播,累计参与人数达数百万。浙江开发微信“安全应急大闯关”。天津、黑龙江、四川、青海等多个地区自主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参与火爆。三是VR体验成为新潮流。今年各地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互动体验馆、安全科普体验馆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特别是VR虚拟现实技术开展宣传教育,参与互动性大大提升,广受市民欢迎。四是志愿服务成为新力量。近年来安全生产志愿者逐步成为开展宣传教育的新生力量,山东济宁成立由医生和护士组成的“小丑医生”志愿服务队,到幼儿园和小学课堂传授急救知识。河北结合“七进”活动持续开展“安全进万家、幸福你我他”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我们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科技强安等内容,赴湖北、重庆、四川、江苏、贵州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深入企业基层一线现场督导检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科技成果转化等重点工作的落实。目前,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仍在进行中,预计今年11月底结束。
记者:
您好!我是新华社记者。截至7月中旬,第四批安全生产巡查已基本结束。至此,安全生产巡查首次完成对省级政府的全覆盖,这轮巡查的成效如何?谢谢!
苏洁:
谢谢你对我们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关注。从去年5月份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对省级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到目前已经组织了16个巡查组,分4批巡查了32个省级人民政府,实现了对所有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巡查的全覆盖,同时巡查组还延伸巡查了181个市(州)、313个县(区)政府和1045个企业和场所。各个巡查组回来以后,都对巡查的省市的整体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并向国务院作了专题汇报。总体上看,第三批、第四批的巡查在总结第一批和第二批巡查工作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提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具体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现了全覆盖。目前全国32个省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各省巡查了党委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等等,都做到了心中有数。
二是通过落实巡查促使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方面不仅是政府,各级党委也列上了议事日程,制定的一些有效的预防重特大事故的措施,正逐步取得成效。
三是通过巡查还发现和解决了各地存在的一些问题。初步归纳就是,巡查共发现了516项党委政府、1831项行业主管部门、3708项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还梳理了一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和新的重大风险隐患。这些数据说明我们巡查工作非常扎实。
四是初步建立了巡查工作体制。国务院安委会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巡查体系。我们仍在不断的对巡查工作一些好的做法进行完善,不断的提高。目前已经初步探索出一个比较可行的安全生产巡查的体系和工作机制,也带动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制定了省级巡查工作制度。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国家、省两级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体制机制已经基本确立。
记者:
您好!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刚才你谈到下半年全国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这样布置是出于怎样考虑?与以往相比,今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有何新特点和新要求?
苏洁:
谢谢你很细心,刚才讲的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务院和安监总局等相关部门已经部署了这项工作,这也是下半年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下半年有全党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通过这次大检查,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安全生产大检查也推动各级政府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的有利的措施。这次大检查持续时间比较长,从7月份到10月份。夏季高温又正值汛期,同时三季度又是安全生产的旺季。要根据这几个特点,通过大检查,督促各地在这阶段不能掉以轻心,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来搞好安全生产,确保各类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过去的安全检查常常集中在某一个环节、某一个领域,这次要求全覆盖。所谓全覆盖,第一个是所有地区全部都要行动起来,第二是全部的行业领域也要行动起来。所有的部门都要行动,地方政府所有的部门都要行动,所有的企业都要行动,做到了全覆盖。
三是突出重点,确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一些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也都是针对上半年重大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比如说煤矿、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火灾、非煤矿山还有尾矿库等等,所有的行业领域都制定了各自的大检查方案。同时,这次大检查也跟以往不同,过去是检查回来进行后汇报一次完成,这次是7月份动员部署,8、9、10月每个月都有督导组下去,督促地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执法监察。8、9月份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督查组督查,10月份是对大检查工作“回头看”。
四是将安全生产大检查纳入到2017年对省级政府的考核当中。各省大检查的情况会在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考核中体现出来。在动员会上,国务院领导同志已经进行了动员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都在认真地抓落实。同时,这次大检查在反馈意见层面也要求突出执法检查的落实,这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过去检查很少提到执法层面。这次大检查我们带着执法人员一起,随时发现、随时纠正、随时检查,真正扭转“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的状况。
记者:
您好!我是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煤炭报、中国安全生产网、中国煤炭网记者。去年下半年煤矿事故反弹,今年上半年煤价依然延续涨势,煤矿的安全压力有增无减,总局和国家煤监局采取了哪些措施遏制煤矿事故发生?
薛剑光:
刚才,苏洁同志通报了上半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截至目前,全国煤矿实现了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大事故“三下降”。上半年我们重点抓了两件事。
一是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各地已“体检”煤矿5476处、占全国总数67%,发现重大隐患886条,责令停产停工274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136处,罚款13982.8万元。
二是坚决打好小煤矿淘汰退出攻坚战。配合有关部门制定2017年全国煤炭去产能实施方案,严格安全标准,加快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和僵尸煤矿淘汰退出,特别是加快9万吨/年及以下小煤矿淘汰退出。
上半年工作我们强化了明查暗访、强化了约谈问责力度,约谈了山西、河南、黑龙江、湖南4省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加大了对煤矿的监察力度,全国煤监机构共监察煤矿10256矿次、同比上升54.4%,查处隐患10万余条、同比上升164.7%,其中重大隐患587条,责令停产整顿矿井165处,实施行政处罚3.32亿元。
煤矿安全生产面对的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瓦斯事故仍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今年13起较大以上事故中,瓦斯事故6起;小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仍然较为严重;今年小煤矿发生7起较大以上事故,其中3起是由于不执行监管监察停产指令、未经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引发的。
下一阶段,我们将延续上半年的工作思路和各项有效措施,针对以上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煤矿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密切关注煤炭市场波动,积极应对和协调化解煤矿安全生产各种新风险,严厉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记者:
您好!我是中国日报社记者。目前,化解钢铁行业产能正在进行中,过程中是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薛剑光:
按照国务院2017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部级联席会议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及各地区安监部门积极参与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我们以提升钢铁行业本质安全水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重点,推进钢铁行业扭亏脱困升级和安全健康发展。今年上半年,钢铁行业总体上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今年对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化解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严格标准,持续做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我们要求各地安监部门按照安监总局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对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盯住了2016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中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的整改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到期仍未完成整改、不具备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确保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的生产安全。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取缔“地条钢”的安全监管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针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在取缔关闭过程中存在突击生产行为、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要求各地区对已经明确为“地条钢”生产企业应立即停产,彻底断电断水,及时拆除并销毁中(工)频炉生产设备,并加强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是明查暗访,全面促进钢铁行业整体安全水平的提升。针对存在高温熔融液体、煤气等风险的钢铁企业,各地都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依法依规退出达不到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产能,全面提升钢铁企业生产安全水平,防范事故发生。今年6月份总局专门赴辽宁省鞍山市、营口市,对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我们重点抽查了2个市3个区县5家钢铁企业,发现各类隐患和问题102项。针对发现的专项行动不落实以及部分地区监管工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总局专门发出相关通报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通过这三项措施,从安全监管部门职能出发,配合相关部门继续推动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