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省安监局决定从2017年6月至2019年6月,在全省汽车制造(含汽车维修保养)企业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力求通过三年专项治理,使“两类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三年行动
“三年行动”方案分为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9月)——治理整改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12月)——集中执法阶段(2019年1月—4月)——全面总结阶段(2019年5月—6月)
各市州安监局要对辖区内两类企业进行深入调查、摸排,建立尘毒专项治理工作基础台账,深入企业大力宣传尘毒危害治理措施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组织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集中培训。相关企业须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整改方案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对治理工作不认真、尘毒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防毒设施或达不到防尘防毒要求、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尘防毒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处罚;对于治理后尘毒危害浓度仍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将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