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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5月启动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报 作者: 编辑:闵美颖 实习编辑 袁千惠 2017-05-03 10: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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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治理自2017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建章立制、集中整治四个阶段进行,将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近年来,我国电气火灾多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统计,2011年至2016年,我国共发生电气火灾52.4万起,造成3261人死亡、206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2亿余元,均占全国火灾总量及伤亡损失的30%以上,其中重特大电气火灾17起,占重特大火灾总数的70%。这些事故暴露出电器产品生产质量、流通销售,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此次治理旨在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3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国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此次治理在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各地区由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市、县级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2017年度至2019年度国务院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国务院安全生产考核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

  国务院安委会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二是强化协作,形成合力;三是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四是强化考核,确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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