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在安沙镇水塘垸村老107路段排查发现一个非法柴油贮存点。经现场调查发现,该非法贮存点利用一个集装箱,内置三个塑料贮油罐,贮存约三吨左右柴油,同时现场还挖掘了一个地下油罐用于非法储存成品柴油。
针对现场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警戒,并迅速联系长沙县安监局、安沙镇安监中心和村组负责任人赶往现场。经现场进一步调查,该批非法存储柴油主要用于经营,违法为周边物流园长途汽车提供加油服务。涉案人员刘某某系湖南省安化县人,无业,无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
为及时彻底消除现场安全隐患,在县安监局和安沙镇安监中心的共同协助下,联系有资质的专业运输车辆和人员,将柴油安全转运、分散,同时联系挖掘机对地下油罐进行拆除。
目前针对当事人刘某某未经许可擅自新建油库(油罐)的违法行为,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已作进一步调查,针对违法行为将立案严处,现场安全隐患已消除。目前相关涉案设备、物品已被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行政执法局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严处。如涉嫌犯罪,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违法存储柴油的危害:
柴油在危险货物中属于3类易燃液体,该案现场未安装任何防雷、防火等防护设备,直接置于集装箱用塑料桶进行储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夏日临近气温升高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同时成品油存储空间狭小,存量较多一旦起火极有可能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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