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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剑:强化红线意识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大剑 编辑:刘郁蕾 2017-03-17 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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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大剑在2017年第一期《学习导刊》杂志上发表题为《强化红线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署名文章,现全文转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揭示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深刻阐明了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体现了深远的战略眼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为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

  一、红线意识要再强化

  当年计划体制下建设老国企提出的口号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但是今天,时代也好,经济社会也好,发展理念也好,都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必须以人为本、安全为大。现在要扭转过去的安全观念,树立全新的安全发展理念,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并一再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要解决摆位问题。习总书记指出:各生产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一句名言:不是企业消灭事故,就是事故消灭企业。一定要把安全生产摆在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来重视,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顶在头顶。

  (二)要领导以上率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安全生产,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安全生产,家毫书记带队调研、督导和约谈,亲赴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救援。“6·26”事故发生后,书记省长同时开展安全生产约谈,省政府出台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102号明电;达哲省长到任后多次在有关重要会议和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时强调安全生产工作;道晋副省长多次调研部署检查;光荣副省长分管安全生产伊始,冲在第一线指导事故救援,多次调研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多次集中带队深入一线检查。全省各级党政“一把手”必须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当好打通最后三五米的“关键先生”,靠前指挥,做到“六抓”、“三亲自”,即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亲自抓、直接抓、具体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落实、重要问题亲自研究解决、重大事件亲自救援处置,从严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真正贯彻到“末梢神经”,落实到“最后三五米”务求实效,不能当“甩手掌柜”。

  (三)要认清政策、法律红线、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疼处、痛处,让他们真正痛定思痛、痛改前非,有效防止悲剧重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两个一票否决”,在以前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的基础上,提出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意见》还提出要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列入刑法调整范围,明确将可能导致事故的安全风险入刑,改变以前松软的安监执法和猖獗的安全违法不相适应的局面。

  (四)要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安全促进生产,不是阻碍生产;安全促进发展,发展就是为了人民的幸福平安,不安全不生产,坚决杜绝带血的GDP和以牺牲人民群众安全来换取所谓的发展。投入安全就是投入生产,重视安全就是重视发展,安全既是前提也是目的,保护员工安全是企业家的重要责任,让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国有大型企业更要当排头兵,增强员工的安全获得感。不顾员工生命安全,一味追求速度效益的企业主,最终都逃不了法律制裁和道德良心的惩罚。安全和效益是统一的,短期看,局部看也许慢一些,效益低一点,但长远看,全局看,综合分析则是一本万利,功在当下利在长远,一定要会算这笔经济账政治账,要算大帐,不要算小帐;要算长远账,不要算眼前账,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二、主体责任要再到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中央和国企要带好头做表率。安全生产工作能不能落实到位,落实责任是关键。安全不是作秀,必须实打实硬碰硬;必须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把安全生产责任理解到位、落实到位,以责促行、以责问效,抓紧抓实责任制度的制定、评估、督察、落实等各个环节,要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健全能定责、可追责的考核机制,条条线都要拉直绷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与否,直接决定了安全生产基础是否稳定。

  (一)是生产经营主体合法化。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证照不齐全、失效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依法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三超”现象。

  (二)是安全责任落实全员化。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在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中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逐步形成上级对下级、总公司对子公司、分公司问责问效机制,强化安全责任,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要强化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向社会和职工公开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内容,定期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履责情况。树立全员全域全过程安全管理理念。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仅靠哪一个人哪一个部门的力量是不可能守住千里大堤的,必须人人有责、人人负责才行。安全生产这条千里大堤必须一环扣一环,全员全覆盖,即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全方位落实,不是那一个人哪一个部门能够完成的。每个层面,每个角落安全都有人负责,才不至于层层衰减、形成中梗阻,才能打通“任督二脉”“最后三五米”。同时要像管理自己的员工一样对外包队伍安全负责,要认为承包商的安全事故就是我们的安全事故,不要有外包队安全与我们无关的错误思想。

  (三)是规章制度建设法制化。依照有关法规、标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带班值班、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民主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奖惩等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以及涵盖所有生产经营过程和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要求的变化及时更新修订。要把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打造成“铁规定、钢执行”,企业要将其执行情况纳入责任制考核内容,督促所有从业人员严格遵照执行;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严格按照企业有关制度规定予以惩处并公开曝光。

  (四)是作业现场管理规范化。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班组建设作为关键环节,从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抓起,推动技术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全面组织开展危险有害因素和岗位风险点辨识排查,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通道标志及风险告知牌,配备必要的防护器具,并确保职工会用能用。重大危险源必须全部登记建档,并实施现场自动监控和报警。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等高危险性作业必须落实专门监护人员,履行作业审批手续,对存在交叉作业的,要确定专人在现场统一协调指挥,现场相关情况要记录在案。不同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的,要共同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本单位发包工程项目、出租场所及设备的,必须对承租方或承包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进行核实,并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进行专门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对其安全生产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

  (五)是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专业化。企业应建立完善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验收、安装、使用以及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确保选用设施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使用条件。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和巡检,及时消除运行中出现的缺陷和隐患,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要及时淘汰更新,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增强安全保障水平。

  (六)是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科学化。强化企业技术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能,切实落实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影响和制约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开展科研攻关,鼓励员工开展技术革新,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提升安全水平。要认真开展“智慧安监”工程建设,利用无线传感、物联网、“互联网+”及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对生产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和作业环境等进行实时、全方位的智能分析、诊断,实现安全预测、预警及智能化控制。要按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要求,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

  (七)是事故风险防控常态化。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科学评价分析作业活动和工艺、设备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建立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建立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岗位、班组、车间、企业”四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利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管理档案,逐一落实整改,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安全评估、建档备案、应急管理等工作机制,落实对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视频监控、自动化控制等有效的预警管控措施。

  (八)是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化。按照财政部、安监总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计划,并严格财务管理,保证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等工作的资金投入。要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鼓励对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道路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九)是宣传教育培训系统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做到计划、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并建立教育和培训档案。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对新进场、转场、转岗人员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情况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员工培训率、合格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100%持证上岗。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大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报道和曝光力度;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示范创建,严格落实激励约束制度;推进安全文化创建,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功能、凝聚功能、激励功能、约束功能,强化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建立安全生产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每个从业人员都知晓自身岗位面临的风险和可以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规章制度,列出责任清单,明确每个人肩负的安全生产责任。从小处着手,找准切入点,从日常熟视无睹的简单不安全行为开始发力,四两拨千斤,事半功倍,简单的事情反复做,鼓励员工发现生产安全隐患,上报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一定时段內对遵章守纪者给予奖励。要树正气,树标杆。对违章者处罚。令行禁止,奖罚分明,从小事做起,通过倒逼约束行为慢慢变成安全习惯。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由安全行为到安全意识自下而上,蔚然成风,久久为功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

  (十)是事故应急救援实效化。企业应结合实际编制完备适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应急物资。要分级设置专(兼)职应急指挥人员,赋予其现场临机处置权,并进行全面培训,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及时高效处置并组织人员疏散。要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各类预案的可操作性、队伍人员结构的合理性、装备物资配备使用的可靠性,提高企业自防自救能力。

  三、队伍建设要再加强

  习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培养“认真负责、求真务实、雷厉风行、艰苦朴素”的安监作风,提升“坚守红线的能力、敢于担当的能力、善抓落实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廉洁自律的能力”五种能力。

  一要通过“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强化“四个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切实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安监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要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增强队伍素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在日常监管中坚持“四不两直”,直面矛盾、解决问题;在事故救援等工作中,要求第一时间靠前指挥。凡是要求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做到。

  三要通过完善机构队伍提升履职能力。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与省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着力推动全省县乡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企业安全监管做到:有人干事、有权管事、有钱办事!

  四要探索建立安全监管新机制。建立专家巡查常态化,可通过政府、企业、保险公司等采购服务的方式考虑尝试一下引入第三方,请专家专门来查,企业除了自己有一套很好的安全检查、治愈、防御系统外,再由政府和企业购买服务,政企合作,请专家巡查“体检”的常态化方式双管齐下,排查整改隐患,确保长治久安。这是我们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一个重要思路,可有效解决安全监管“宽松软”和人情监管和执法的问题。

  五要通过加强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实行许可与监管分离。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坚持有权就有责,失职要问责,做到有权也不任性。防止权力寻租!

  六要践行省安监局《约法三章》三项承诺。第一,牢记使命不忘本:不忘初心,作为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格尽职守,做生产安全的忠诚卫士;围绕中心,做政令畅通的坚定执行者。第二,真抓实干不漂浮:心无旁骛意志坚;身手不凡业务精;脚踏实地担当硬。第三,严以用权不谋私:明确严以用权的要求;树立模范带头的标杆;守住廉洁从政的底线。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做最艰难的工作;用得罪人的方式在保护人;以默默无闻的业绩在防止骇人听闻事故的发生!

  (作者系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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