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下发了《征求《安全生产“十三五”立法规划(草案)》修改意见的通知》(政法函〔2017〕14号),并在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安全生产立法“十三五”规划,期间拟制定《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
制定《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值得所有安监人重点关注!有望界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边界!
立法规划草案阐述了立法理由: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边界缺乏明确规定,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往往出现基层安监干部“不去检查是失职,去检查了是渎职”而被追究责任的情况,基层反映比较强烈,直接影响了安全监管检查队伍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立法规划草案列举了两个例子:有的地方县级安全监管局自2002年以来已有近半数的工作人员受到处分,还有的曾出现26名安监干部提出集体辞职“回家种田”。
立法规划草案指出: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有关地区的探索实践,有必要由国务院牵头制定《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对监管执法责任边界、履职内容、追责条件等予以明确的规定,激励广大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严格执法。
立法规划草案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进一步证明了出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必要性。指出《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进一步严密了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制度保障。
国家安监总局开门立法,总局网站网站公开了征求意见稿,大家可在我们后台留言,畅谈您的好想法建议!
我们也注意到:根据立法规划草案“十三五”一大批涉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将制定或修订,我们进行了整理。
法律层面:将修订《矿山安全法》;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个别条款修订《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规层面:将制定《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煤矿安全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修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部门规章层面:综合类将制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办法》《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修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煤炭行业将修订《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制定《煤层气地面抽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规定》《煤矿和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非煤矿山行业将修订《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制定《非煤矿山采空区隐患防治管理办法》《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将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修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工贸行业将制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办法》《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冶金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职业健康将制定《职业危害事故报告与处理办法》《非诊疗机构放射性作业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应急救援将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规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现场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和征用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矿山救援规程》。
此外,还将制定《安全生产标准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信息化与应用管理办法》《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事故隐患排查系统联网管理办法》《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一体化技术服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