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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督查组排查株洲两家煤矿39条隐患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夏杰 编辑:刘郁蕾 2016-11-23 09: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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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成员换装,准备下矿井检查安全隐患

  红网综合讯 日前,湖南省安委办煤矿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组向株洲市反馈攸县清塘冲煤矿和茶陵县思聪煤矿安全隐患问题,要求株洲督促两家企业将排查出的39条安全隐患一一整改到位。

  由省安监局巡视员郝去吾带队,省安监局、湖南煤监局、省煤炭局和株洲市安监局有关人员组成的督查组,从11月9日开始,对株洲市煤矿安全生产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分3组对株洲市攸县、株洲县、茶陵县、醴陵县和天元区5个产煤县市区开展了专项督查,随机抽查了部分生产矿井、技改矿井、拟关闭矿井、已关闭矿井和省属煤矿湘东矿业有限公司;督查组还对相关乡镇和县直部门安全监管情况进行督查。

  郝去吾一行在督查中深入煤矿一线,现场细致查找隐患,指出潜在的危害,并当即要求整改。他强调,安全生产必须严格起来,落实下去,协调起来。企业必须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政府要加强监管,依法履职。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督查组指出,株洲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严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企业安全管理滑坡,事故隐患较多;防治水工作存在差距,水害防治不到位;通风管理存在差距,瓦斯治理不到位;没有编制正规设计,开采部署不合理,技术管理不到位;粉尘防治不到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薄弱;应急管理和区域救援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督查组指出株洲市也存在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从事煤矿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人员素质和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安全监管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

  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查组要求株洲市有关方面认真整改到位,要严格把握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安全隐患和违章“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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