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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夺命,岂止是天灾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徐放 2016-05-31 09:58:0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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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日,广东省江门台山市端芬镇凤凰峡旅游区发生一起事故,游客漂流遇山洪袭击,致8人不幸死亡,6人获救。事故前,气象部门连续发布两次预警:受今年首个热带低压影响,江门地区将有暴雨至大暴雨。然而,两道暴雨预警,却未能阻挡“夺命漂流”照常营业。(5月30日新华网)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一会儿,还在享受漂流的乐趣;下一刻,就殒命河谷。在山洪袭击面前,广东省江门台山市端芬镇凤凰峡旅游区有8人不幸死亡,生命是如此脆弱,让人感叹唏嘘。天灾或许无情,但是当地主管部门“互踢皮球”的态度更让人印象深刻,旅游局声称“凤凰峡景区不是国家A级景区,旅游局没有管理权限”,而体育局却说“我们虽然提出了要求,但我们不能强制企业关停”,在存在争议的情况下,相关监管部门各自都有各自的道理,唯独游客的生命丢得没有道理,这让人多少有点愤慨。
  
  依据旅游法相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也就是说,不管是不是A级景区,旅游部门都负有监管责任,都有权力进行监管。而体育部门并非只要负责发放行政许可,就可以对企业如何使用体育设施不管不问了。由此看来,监管不力恰恰是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
  
  相关旅游区对安全生产的漠视是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据报道,26日至28日,台山市气象局先后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提示防御强降雨及其引发的山洪、山体滑坡等灾害。但是旅游区对预警信号置若罔闻,甚至有游客询问漂流是否安全时,景区工作人员给予了肯定的回答。虽然,该景区负责人已经被控制,但事后追责怎如事前预防,毕竟生命不可挽回。
  
  关于漂流旅游的行业标准及运营规范的缺乏也是“夺命漂流”发生的重要原因。游客追求惊险刺激,漂流河段气象、地质、水文条件复杂,在利益的诉求下,经营漂流的企业大多没有经过审批,属“无证漂”。而关于漂流项目的行业标准等还处于空白阶段,比如在凤凰峡旅游区的水道上无任何明显标示指明航道等,这都需要制定一个行业标准,一个能够保证游客安全的标准。
  
  炎炎夏日,漂流能够带来无穷乐趣。但是梳理近年来发生的漂流事故,让人不寒而栗。2013年广西金秀天堂谷漂流事故,导致8人死亡,9人受伤;2014年江西省宜春市明月山风景名胜区载有27名游客的十几艘漂流船被掀翻……这些事故的背后,除了天灾,还有一门心思只想赚钱的旅游区,监管的空白,较低的行业门槛等等“帮凶”。
  
  就凤凰峡旅游区漂流事故而言,监管部门“互踢皮球”或许揭示了天灾的背后总有人祸的阴影。如果不去尽可能减少人祸的因素,漂流可能永远都是一个高危项目。
  
  文/杜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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