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安排,从2016年4月20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将组织对全省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进行一次深入排查,依法从严打击非法转包分包,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假整合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四个方面:
一是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以及其他形式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是将生产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三是一证多厂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行为;
四是企业职工自行携带机器设备进厂生产作业的行为。
整治期间,对发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存在的非法转包分包,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假整合等违法行为的,各级安监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对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安监局依法吊销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存在分包转包的企业,除追究企业责任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参与分包、转包、承租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也将分别给予处罚,并列入“黑名单”。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