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邓立佳对目前湖南省安全形势总体趋势作了简要介绍。他说,近年来湖南省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较好,但基础脆弱,基层薄弱的问题仍然有待解决。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此,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做出了新的部署和要求。《实施意见》第一次就加强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系统性顶层设计,从7个方面22条措施做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必将有效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加快进入依法治理新时期。
具体落实哪7个方面?邓立佳表示,《实施意见》围绕明确监管执法责任、全面推行计划执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增强监管执法合力、加强监管执法保障七个部分展开。
具体来说,就是要强化政府监管执法领导责任,落实部门监管执法直接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许可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厘清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监管执法职责边界,合理划分监管执法事权。科学编制、严格执行并全面推行监管执法计划的同时,建立对企业和下级部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效果。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调集力量集中执法,攻坚克难,形成震慑。与此同时,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和依法执行到位,加强与司法衔接,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强化内、外部监督,推行文明执法,首次提出“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2016年底前建成全省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2018年前实现全国联网和公众查询。
邓立佳强调,《实施意见》对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根本目的是要顺应依法治国的时代发展要求,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推动安全监管方式“三个转变”。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治理隐患转变,从而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2016年,湖南省安监局还将以《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契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要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并通过媒体宣传,以案说法来服务依法治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与问题,全面提高依法治安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