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好“十关”
金钱关。面对金钱诱惑,作为党员干部应该采取一种淡泊态度,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财不沾,常常警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物欲关。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人的一种本性。符合法律法规的追求都是允许的,但行公款吃喝之实,违规公款购买超标轿车,利用自己的职权收受或公款购买个人喜爱的物品,必将受到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严惩。
美色关。俗语说:“英雄难过美人关”。的确,英雄都爱美人,如果你是单身,你可以选择一位自己梦想中的白雪公主或白马王子,但如敢有非分之想,那是要受到制约的。要过好美色关,最大的敌人其实是自己,只有理性战胜感性,对党纪国法、对街谈巷议有敬畏之心,对家庭负有责任,才能做到不越雷池半步。
享乐关。虽然说享乐与贪污受贿的性质有所不同,但如果没有艰苦奋斗的精神,一味追求感官享受,就会毒化我们的心灵,逐步走向腐化,也就绝不会有幸福人生。
爱好关。良好的爱好可以陶冶个人的情操。爱好本身并没有错,但如果爱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将爱好与欲望不能分开的话,爱好就成为了贪婪无度的欲望,会使党员干部走向违法乱纪。厦门走私集团头目赖昌星就有句“狂言”:“不怕什么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就怕领导干部没有兴趣爱好。”此言既出,非常值得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深思。
亲情关。亲情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感情,谁不曾有舔犊之情、手足之情?面对亲情与原则,亲情与国法,亲情与前途,亲情与平安,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好好斟酌权衡,亲情再亲亦有度,家庭利益、亲人利益再高,也决不能超越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决不能突破法律与道德的屏障。
感情关。人从生下来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开始经历感情世界。身边的同事、朋友、老领导、老同学恳请帮忙,帮还是不帮?做人孰能无情,关键是要掌握度,要以法律为底线。作为党员干部就必须处理好感情与法、感情与德、感情与利、感情与纪律的关系,不能让感情纠结蒙住双眼,丧失对是非对错的甄别力,更不能以党的利益、人民利益为代价维系个人的情感世界。
义气关。“义气”是指刚正之气,为情谊而甘愿替别人承担风险或作自我牺牲的气度,然而“义气”并不是无知和盲从。党员干部如果不明辨是非,利用手中权力为朋友、哥们办私事、乱作为,违背做人办事的原则,就会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最终是害人害己。
胁迫关。党员干部有时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而让少数不法之徒的私利达不成目的时,不法之徒还会采取胁迫手段,常常致使党员干部及其家人精神上受到打击,生活上受到干扰,工作上受到影响,身心受到损伤。为此,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正气凛然,敢于担当,对各种拉拢腐蚀不为所动,对各种威胁恐吓也要无所畏惧,不以原则做交易。
坚持“四条准则”
当官不要发财。当官就不能想着发财,发财就不能想着当官。选择了从政,就不能为自己谋利,就不能把钱看得太重。因为当官不是谋私的岗位,就像战士不能怕死一样。既然当了官,就要把发财这个愿望彻底抛弃。如果只想着当官为了发财、为了将来的以权谋私,那么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就必然会从个人私利出发,走上腐化堕落、贪污受贿的不归路,沦为党和人民的罪人。
为民不遗余力。海南省乐东县的三年“质变”,告诉我们,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铭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只有这样才不会偏离为官之道,才不会违背民意之本,既然组织和老百姓把这方的责任交给了我们,我们就只有满负荷工作,开足马力运转,为人民着想,为百姓解决问题,不要三心二意,留有私心,那样,群众是不会相信我们的,也就不会真正建立威信,具有公信力。
办事不图回报。“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作为党员干部为民办事就应该是不图回报,如果为人民服务还要乞求回报,那就会形成交易关系,使我们工作的性质发生质的变化。当然,如果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和称赞看作是回报的话,那么,这样的回报是我们所要追求的,这就是“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了。
工作不要有私心。如果带着私心干工作,事情做的越多,党员干部的形象损害得越重。为政者只有不存私心、不谋私利,才能做到立党为公,秉公办事。这既是党员干部个人长久发展的根本,更是对党员干部干好工作、为民服务的基本要求。
(作者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邓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