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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范婷 编辑:徐放 2015-10-19 09: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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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宁乡站10月19日讯(分站记者 范婷)当前,农作物进入收割期,为有效防止秸秆焚烧破坏环境,10月16日晚,宁乡县委副书记、县长周辉主持召开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督查力度,为建设美丽乡村营造良好环境。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宁乡县分四组对全县各乡镇秸秆焚烧情况进行督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环保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动,并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林木毁损、火灾、污染等事故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周辉在会上要求,要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要利用“村村响”广播广泛动员,要告知广大农户,露天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要加强基础工作,对重点区域、线路、对象,村组干部要逐一上门做工作;要加强督查整洁,开展不间断的督查,点面结合;要加强责任追究,明确问责机制;要加强考核奖惩。会上,周辉还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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