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中,“打非治违”始终作为“牛鼻子”,被紧抓不放。连续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执法行动首当其冲。2010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多条予以强调。201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直接发文,部署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年年重拳出击,成效如何?有数字为证。2012年4月以来,全国累计查处六类共性的非法违法行为289.65万起,一大批事故隐患被消灭在萌芽中。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打非治违”功不可没。
然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深刻认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问题的严重性、顽固性和反复性,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和问题。那些惨痛的教训,绝不能忘记。
在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中,肇事企业不按设计规定充装介质,驾驶员和押运员习惯性违章操作,车辆带病运营,运输企业以包代管……最终酿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42辆车烧毁的惨剧。
在广东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中,无证无照非法生产、利用民宅从事生产经营逃避监管、严重违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因素叠加,最终吞噬12条鲜活生命。
这样的例子还可以列举很多。可以说,上半年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的所有较大以上事故,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违章指挥、违规作业问题。进入下半年,非法违法行为,依然在重特大事故中频频肆虐。
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造成43人丧生。肇事的危化品运输车,不仅是非法改装车辆,而且还非法充装危险品、非法从事营运。涉事大客车,是红眼客车,没有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的规定。其中不少情节,与“3•1”特别重大事故是惊人的相似。
刚刚发生的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企业厂房设计和建设先天不足,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除尘设备严重不足,电气设备不能防爆,工人未经安全培训,超时组织作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甚至只知道粉尘会污染,不知道粉尘会爆炸!如此多的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再加上责任落实层层缺位,最终是贻患拖炸、惊天动地。
惨剧一一解剖,问题触目惊心。今年截至8月10日,全国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事故有15起,占事故总量的65.2%。非法违法行为,仍然是导致事故的第一推手!它仍然是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打非治违”,始终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可有丝毫麻痹松懈。
“打非治违”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既是当前一项艰巨繁重的任务,也是一项经常性工作。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坚持“常、长”二字,整合一切力量,以最大的决心,以强烈的责任感,坚定不移地将“打非治违”一抓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