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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湘行】长沙县:用“得罪人”的方式保护人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吴公然 李姿 欧阳锋 廖雨林 编辑:朱婷劼 2018-07-12 11: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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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记者 吴公然 实习生 李姿 通讯员 欧阳锋 廖雨林 长沙报道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被喻为用“得罪人”的方式保护人。省安委会决定2018年5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执法不到位也是隐患。”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大剑表示,必须把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通过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肃问责,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隐患转变。

  长沙县坚持重典治安,将非法行为打到痛处,1月至6月,该县共立案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类案件2537起,较去年同期增长37.2%,到位罚没款168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42%,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1起,其中行政拘留4起,刑事拘留7起,安全转运危险货物近200吨。

长沙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现场。(资料图)

  手机微信一键联动四部门执法

  近日,长沙县黄兴镇派出所在该镇光达村进行消防检查时,在一民房内发现疑似危险化学品,工作人员迅速将相关照片资料发至该镇的安全生产执法联协微信群。群内危化专业人士认为该存放品属于危化品的嫌疑很大,应派人去现场实地执法。

  现场执法人员回忆,存放品包装虽然刮掉了中文,但英文却还在,英文的翻译成中文就是中低毒危化品硒粉,而存放地并不是危化品专用仓库,属于违法储存。当时,存放者用“我就放一下,不会有危险”“用来做猪饲料”等理由应付执法人员。

  普通人很容易被存放者的所谓理由和危化品包装上的障眼法所迷惑,但对“久经沙场”执法人员来说,这些都逃不过他们的火眼金睛。虽然硒粉是中低毒危化品,但在一个非专用仓库中非法储存,一旦泄漏将很可能对周边居民生命财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最终,存放者被罚款7万元。

  黄兴镇充分运用现代通讯技术,手机微信一键发送安全生产检查信息,群内派出所、安监、行政执法、市监所四部门联动,提高了联动机制效率,有效打击了违法分子,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重大危险源被安上一道道安全锁

  长沙县安沙镇大江贸易有限公司存储甲苯、甲醇、乙醇等危化品的仓库是该县的重大危险源之一。该仓库危化品总储量达到3000立方(250立方罐4个,60立方罐32个),平均每天的出货量达20多车。

  仓库里这些存储有毒、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储罐像一个个火山口,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挑战。然而,如果平时的安全生产措施到位,火山就不会喷发。事实上,在长沙县安监局的检查督导下,该仓库现在已被安上了车辆进出有记录、醒目地方有安全警示牌、重大事故隐患被整顿等一道道安全锁。

  长沙县安监局执法人员去年在检查大江贸易公司危化品仓库时发现,储罐未装液位仪,测量罐内液面还是采用人工方法,这对测量人员构成了重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将这一情况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按“一单四制”予以整改。执法人员在规定时间对企业进行复查,34个储罐已安装液位仪,正常显示液位高度,不再需要人工测量。

  目前,大江贸易有限公司为危化品储罐安装了自动喷淋降温系统,可以及时给予这些“躁性子”的罐子以清凉。

  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长沙县作为中西部县域经济发展的标杆,县内工业、贸易、物流等行业发达的同时,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压力也大。要为生产保安全,实现安全发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段必须用好、用足。

  该县通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白天执法检查、夜间蹲点排查,在醇基油、危货运输、烟花爆竹等一些“老大难”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取得新突破。上半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8.89%和72.73%,形势总体稳定。

  长沙县安委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曾林表示,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当前,全县安全生产矛盾问题依然很多,各类事故依然易发多发,各类隐患风险依然存在。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以敢于较真碰硬的精神继续抓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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