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娄底市双峰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张继旺 编辑:严欢 实习生 朱婷劼 2018-03-02 17:46:02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3月2日讯(通讯员 张继旺)3月1日,《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娄底市双峰县安委办印发《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就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进行部署安排。

  通知要求,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工作与继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今年上半年分三个阶段抓工作落实:一是3月1日至3月15日部署动员阶段;二是3月16日至4月30日自查整改阶段;三是5月1日至6月30日监管督查阶段。要充分利用发挥《规定》的规范引领和推动作用,推动当前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十大战役”攻坚行动等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推动落后产能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依法关闭退出。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应急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