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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部署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罗展 编辑:洪政 2017-12-30 14: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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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2月29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罗展)昨日下午,湖南省长沙县召开传达和部署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明确限制燃放的区域、时段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等要求。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彭迟平参加。

  会议传达了《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并部署了长沙县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为做好长沙县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称“禁放限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改善环境质量,按照长沙市政府的通告,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等单位;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风景名胜区等区域为全年禁止燃放区域。长沙县确定的限放区域为:万家丽路以东、滨湖路以南、黄兴大道以西,南三环以北的城市区域。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在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早上6点至凌晨24点(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长沙县坚决依法取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在全县城区限放区内,不得新增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同时要建立县、镇街、村社区、小区四级禁放限放工作管理责任体系,制订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推动禁放限放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彭迟平要求,要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必须把握关键、突出重点。要把握宣传时间的“黄金节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禁燃限放工作,要齐抓共管。宣传工作要做到家喻户晓,考核要严格兑现,通过强化工作举措,持续打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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